貫徹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有關要求,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進一步推動降塵治理,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根據生態環境部制訂的《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城市環境空氣降塵監測方案》,按照省生態環境廳統一部署,
近日,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順利完成《全省16個地級市降塵量排名(2020年1月)》和《全省61個縣(市)降塵量前后10名排名(2020年1月)》編制發布工作,這是我省首次發布降塵監測結果及排名情況。
降塵,又稱“落塵”,是指自然降落于地面的空氣顆粒物,其粒徑多在10微米以上,計量指標單位為一定時間內單位面積上地表沉降物質的量。降塵可以產生更小的顆粒物,成為環境空氣中各類二次反應的載體。降塵量與工地、道路、堆場等塵源的對應關系非常明確。我省自2019年起開展環境空氣降塵監測工作。降塵監測范圍為全省16個市141個點(含16個對照點),降塵監測為每月一次,各市降塵數據由省監測中心匯總按期上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降塵量排名采用降塵量大小來確定,排名越小表明降塵量越小,降塵量相同的城市以并列計。開展降塵監測,對城市精細化管理程度的提升很有幫助。減少降塵,同樣是藍天保衛戰的重要一環。

《全省16個地級市降塵量排名(2020年1月)》顯示:池州、黃山、合肥市位,其中池州市降塵量小(0.8噸/平方千米·月);淮北、安慶市降塵量相同(3.9噸/平方千米·月)并列13位;排名后的六安市降塵量為4.2噸/平方千米·月。蕪湖市1月份未按時開展降塵監測工作。

《全省61個縣(市)降塵量前后10名排名(2020年1月)》顯示:巢湖市、樅陽縣降塵量小且相同,為0.9噸/平方千米·月。東至縣、青陽縣、黟縣降塵量相同(1.0噸/平方千米·月),并列第三位;臨泉縣降塵量大(6.4噸/平方千米·月),其次是界首市和碭山縣。繁昌縣、和縣、南陵縣、無為縣、蕪湖縣、臨泉縣和太和縣7個縣1月未按時開展降塵監測工作。
原標題:安徽省首次發布降塵監測結果及排名情況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環保在線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環保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環保在線)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環保在線”,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7759680;郵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