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生態環境部向社會正式發布《2019中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19年大氣環境質量如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是怎樣推進的?
1 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持續實施重點區域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實現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和汾渭平原全覆蓋,完成散煤治理 700 余萬戶。實現超低排放的煤電機組累計約8.9億千瓦,占總裝機容量的86%;5.5億噸粗鋼產能開展超低排放改造。推進工業爐窯、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加強“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大力推進“公轉鐵”,據初步統計,2019年全國鐵路貨運量比2018年增長7.2%,其中,京津冀增長26.2%。嚴厲打擊非法黑加油站點和劣質油品,在31個城市開展清潔車用油品專項行動,1466個黑加油站點和644個柴油超標加油站被依法查處。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對重點行業按企業環保績效水平實施差異化管控措施。對11個省(市)開展消耗臭氧層物質專項執法檢查。
2 2019年空氣質量狀況
地級及以上城市
2019年,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以下簡稱337個城市)中,157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占全部城市數的46.6%;180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超標,占53.4%。

2019年337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情況
337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2.0%,其中,16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為100%、199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在80%~100% 之間、106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在50%~80%之間、16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低于50%;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18.0%,以PM2.5、O3、PM10、NO2和CO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分別占總超標天數的45.0%、41.7%、12.8%、0.7%和不足0.1%,未出現以SO2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

2019年337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各級別天數比例
337個城市累計發生嚴重污染452天,比2018年減少183天;重度污染1666天,比2018年增加88天。以PM2.5、PM10和O3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分別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的78.8%、19.8%和2.0%,未出現以SO2、NO2和CO為首要污染物的重度及以上污染。
PM2.5、PM10、O3、SO2、NO2和CO濃度分別為36微克/立方米、63微克/立方米、148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和1.4毫克/立方米;與2018年相比,PM10和SO2濃度下降,O3濃度上升,其他污染物濃度持平。

2019年337個城市六項污染物濃度年際比較
PM2.5、PM10、O3、SO2、NO2和CO超標天數比例分別為8.5%、4.6%、7.6%、不足0.1%、0.6%和不足0.1%;與2018年相比,PM10和CO超標天數比例下降,SO2和NO2超標天數比例持平,PM2.5和O3超標天數比例上升。

2019年337個城市六項污染物超標天數比例年際比較
若不扣除沙塵影響,337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城市比例為42.7%,超標城市比例為57.3%;PM2.5平均濃度為37微克/立方米,與2018年持平;PM10平均濃度為67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下降4.3%。
168個城市
2019年,16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以下簡稱168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2.7%,其中,60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在80%~100%之間、94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在50%~80%之間、14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低于50%;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7.3%,以O3、PM2.5、PM10、NO2和CO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分別占總超標天數的46.4%、45.8%、7.2%、0.9%和不足0.1%,未出現以SO2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

2019年168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各級別天數比例
按照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環境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20個城市(從第168名到第149名)依次是安陽、邢臺、石家莊、邯鄲、臨汾、唐山、太原、淄博、焦作、晉城、保定、濟南、聊城、新鄉、鶴壁、臨沂、洛陽、棗莊、咸陽和鄭州,相對較好的20個城市(從第1名到第20名)依次是拉薩、海口、舟山、廈門、黃山、福州、麗水、貴陽、深圳、臺州、雅安、惠州、遂寧、珠海、昆明、張家口、南寧、溫州、內江和廣安。
PM2.5、PM10、O3、SO2、NO2和CO濃度分別為44微克/立方米、74微克/立方米、167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和1.5毫克/立方米;與2018年相比,PM10和SO2濃度下降,O3濃度上升,其他污染物濃度持平。

2019年168個城市六項污染物濃度年際比較
PM2.5、PM10、O3、SO2、NO2和CO超標天數比例分別為13.0%、6.7%、12.9%、不足0.1%、1.2%和0.1%;與2018年相比,PM10超標天數比例下降,PM2.5和O3超標天數比例上升,其他污染物超標天數比例持平。

2019年168個城市六項污染物超標天數比例年際比較
若不扣除沙塵影響,168 個城市 PM2.5 和 PM10 平均濃度分別為 44 微克 / 立方米和 76 微 克 / 立方米,分別比 2018 年下降 2.2% 和 3.8%。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2+26”城市優良天數比例范圍為41.1%~65.8%,平均為53.1%,其中,16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在50%~80%之間、12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低于50%;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46.9%,其中,輕度污染為32.1%、中度污染為9.4%、重度污染為4.9%、嚴重污染為0.6%,以O3、PM2.5、PM10和NO2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分別占總超標天數的48.2%、42.9%、8.9%和0.2%,未出現以SO2和CO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
北京優良天數比例為65.8%。無嚴重污染,出現重度污染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2018年減少10天。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示意圖

長三角地區
41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范圍為56.5%~98.1%,平均為76.5%,其中,15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在80%~100%之間、26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在50%~80%之間;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3.5%,其中,輕度污染為19.5%、中度污染為3.5%、重度污染為0.6%、嚴重污染不足0.1%,以O3、PM2.5、PM10和NO2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分別占總超標天數的49.5%、44.3%、5.1%和1.3%,未出現以SO2和CO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
上海優良天數比例為84.7%。無嚴重污染,出現重度污染1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2018年減少1天。

長三角地區示意圖

汾渭平原
11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范圍為47.7%~76.7%,平均為61.7%,其中,9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在50%~80%之間、2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低于50%;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8.3%,其中,輕度污染為25.3%、中度污染為7.1%、重度污染為4.8%、嚴重污染為1.1%,以PM2.5、O3、PM10和NO2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分別占總超標天數的51.6%、37.6%、10.7%和0.2%,未出現以CO和SO2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

汾渭平原地區示意圖

3 2019年秸稈焚燒情況
2019年,衛星遙感共監測到全國秸稈焚燒火點6300個(不包括云覆蓋下的火點信息),主要分布在黑龍江、內蒙古、吉林、河北、山西、遼寧、安徽、山東、湖北、河南等省(區)。火點個數比2018年減少1347個。
原標題:2019年全國優良天數比例為82.0%,嚴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18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