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行動方案》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戰決勝之年。為深入學習貫徹總書記“三篇光輝文獻”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各級各部門要認清嚴峻形勢,堅定必勝信心,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要加強大氣污染治理,持續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實施散煤清潔化替代,推動運輸結構綠色化,提升揚塵污染管控水平,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要精準發力,圍繞污染防治重點工程,按照“工作目標化、目標項目化、項目責任化”思路,狠抓落地見效。要壓緊壓實責任,各級黨政班子要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意識,要切實把“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貫穿到工作各方面,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生態環境部門統一監管、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環保”工作格局。經全面征求意見、多次溝通協調、反復修改完善,并報經市委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了《陽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行動方案》。
二、主要內容
《行動方案》分為決戰要求、決戰目標、決戰任務和決戰保障四個部分。
(一)決戰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約束,堅定打贏的決心,強化決戰的意識,增強攻堅的斗志,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聚焦重點,標本兼治,建管結合,堅決向結構開刀,大幅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促進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標準保護,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決戰目標。完成國家下達的重點區域秋冬季大氣攻堅目標;完成省政府下達的2020年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通過國家、省“十三五”環境空氣質量考核(各縣(區)開發區管委會目標待省下達我市目標后由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另行分解下達)陽泉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爭取在全國168個城市中排名前移;各縣區環境空氣質量好轉;平定、郊區、城區、礦區、開發區環境空氣質量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力爭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一級標準;盂縣環境空氣質量二氧化硫年均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
(三)決戰任務。共有5大項主要任務22條具體措施。第一項堅決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包括深入推進重污染行業結構優化調整、推進“散亂污”綜合整治、推進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推進工業爐窯和揮發性有機物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強化排污許可管理5條具體措施;第二項堅決實施散煤清潔化替代包括完成散煤替代、強化“禁煤區”建設、強化煤質管控、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4條具體措施;第三項堅決推動運輸結構綠色化包括大力推進“公轉鐵”、強化機動車環保排放監管、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監管、加快機動車結構升級4條具體措施;第四項堅決提升揚塵污染管控水平包括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持續強化矸石山綜合治理和管控水平、全面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全面加強降塵整治、大力實施城市綠化工程5條具體措施;第五項堅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包括全面加強監測預警、果斷啟動應急響應、夯實應急減排清單、強化應急減排措施的執行4條具體措施。
鑒于我市揚塵污染防治的地區特點,將“強化露天礦山和矸石山綜合整治”、“大力實施城市綠化工程”列入“堅決提升揚塵污染管控水平”的具體措施中。
(四)決戰保障。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強任務清零、加強精準治污、嚴格依法治污、堅持幫扶引導、加大資金支持、嚴格考核問責。
同時《行動方案》按照“工作目標化、目標項目化、項目責任化”思路,具體細化了陽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行動方案重點任務清單53條。
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陽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行動方案的通知
陽政辦發〔2020〕2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省屬以上企業:
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戰決勝之年,為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計劃》,確保完成《陽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各項重點任務,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制定本決戰行動方案。
一、決戰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約束,堅定打贏的決心,強化決戰的意識,增強攻堅的斗志,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聚焦重點,標本兼治,建管結合,堅決向結構開刀,大幅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促進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標準保護,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決戰目標
(一)約束性指標
1.完成國家下達的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攻堅目標。
2.完成省政府下達的2020年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通過國家、省“十三五”環境空氣質量考核(各縣(區)、開發區管委會目標待省下達我市目標后由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另行分解下達)。
(二)爭取性指標
1.陽泉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國168個城市中排名前移;各縣區環境空氣質量好轉。
2.平定、郊區、城區、礦區、開發區環境空氣質量二氧化硫年均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一級標準;盂縣環境空氣質量二氧化硫年均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
三、決戰任務
(一)堅決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
1.深入推進重污染行業結構優化調整。完成全市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堅持排放總量與排放標準雙控、標準服從總量的原則,嚴格落實“三線一單”和“兩高”行業產能控制要求,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0年全市淘汰壓減焦化產能60萬噸,力爭10月底前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爐;持續推進城市建成區及周邊重污染企業搬遷退出,2020年10月底前,退出城市規劃區未達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工業企業分類管控標準A級和B級標準的鑄造企業;力爭2020年底前完成陽泉市水泵廠、陽泉市閥門有限責任公司搬遷改造;陽泉天成煤炭鐵路集運有限公司要加快搬遷工作,推進新能源重卡替換,完善棚化倉化措施。鼓勵發展飛地經濟,化解區域重污染企業集聚矛盾,進一步簡政放權,優化服務,優先支持提前關停退出的產業升級轉型項目。(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按照《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選企業暫行規定》、《陽泉市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實現規范發展實施方案》,推進全市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實現規范發展。通過“取締關閉一批、逐步淘汰一批、優化提升一批”,減少洗選煤企業數量,壓縮煤炭洗選行業過剩產能,提升洗選先進產能占比和能力利用水平,形成以煤礦附屬洗選煤廠為主、獨立洗選煤廠為輔的洗選產業格局。提前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煤炭洗選企業核查認定,對屬于淘汰范圍的洗煤企業同步由相關縣區政府依法淘汰。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獨立洗選煤廠全部取締。保留的社會獨立煤炭洗選行業企業要進行深化治理、升級管控,實現優化提升。(市能源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應急管理市、陽泉市稅務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推進“散亂污”綜合整治。持續開展拉網式排查,實施“一企一策”精準幫扶,通過分類處置、規范引導,實現不散、不亂、不污,在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的同時,培育壯大特色產業集群,穩定就業、推動創新、促進增收。對于符合規劃布局,經過整治提升還可以繼續在原址生產的企業,列入提升改造類,留出整改時間,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對照相關行業排放標準和清潔生產要求,在裝備工藝、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推進產業向規范化、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對于在當地吸納就業人數多、布局分散但已形成特色產業的企業,列入整合搬遷類,科學規劃布局,高標準建設特色園區,積極引導企業入園,并在整合過程中實現產業、技術和環境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或規劃布局要求,無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防治設施簡陋,且在原址不具備改造升級、繼續生產條件的企業,列入關停取締類,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能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陽泉市電力分公司等相關部門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推進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按照《陽泉市規范提升耐火材料產業行動方案》要求,推動耐材行業“提升壯大一批、規范重組一批、出清淘汰一批、源頭管控一批”,打造新型耐材產業基地,實現產品由低端到發展,結構由小企業為主體到以規上企業為主體轉變,發展方式由粗放到集約轉變。到2020年底,全市耐材企業規范重組到160戶以下。推進耐火行業企業的深度治理、在線監測監控、生產和環保設施運行監管系統建設。積極推廣集中供汽供熱或建設清潔低碳能源中心,具備條件的鼓勵建設集中涂裝中心、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等。(市工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等相關部門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4.全流程推進工業爐窯和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按照省、市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針對全市鑄造、有色、建材、耐火、碳素、焦化、水泥等行業的熔煉爐、熔化爐、焙(煅)燒爐(窯)、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窯)、焦爐、煤氣發生爐等八類的工業爐窯,持續推進綜合治理。持續開展無組織深度治理,嚴格落實物料轉運、物料堆場、生產工藝、廠區環境等環節的無組織排放精準管控要求。加強氨排放管控,SCR和SNCR脫硝系統全部安裝氨逃逸監控儀表,氨逃逸指標分別控制在2.5mg/m3、8mg/m3以內。深入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2020年3月底前,完成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現狀評估,并在6月底前完成針對性整治。涉VOCs重點行業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使用率達到90%以上,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VOCs管控達到國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鼓勵夏秋高溫天氣實施VOCs企業錯峰、錯時生產。嚴格已建成VOCs處理設施運行管控,強化汽修、餐飲油煙、露天噴涂場所等VOCs整治。(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分別負責,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5.強化排污許可管理。全面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2020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行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和登記工作,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全覆蓋。(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二)堅決實施散煤清潔化替代
6.完成散煤替代。2020年10月底前,我市作為列入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范圍城市,完成經國家備案的清潔取暖改造內容和目標,實現平原地區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大力發展集中供熱,鼓勵發展超低排放熱電聯產和供熱鍋爐為主,煤改電、煤改氣為輔。集中供熱管網覆蓋不到的區域,可有序推進分散式清潔取暖,實施連片改造,并落實好補貼政策,確保居民用得起、用得住、用得好。
各縣區要盡快完成轄區內散煤使用情況的入戶調查及改造方案的制定。市清潔取暖改造方案于2020年5月底前報省大氣辦和省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對縣區清潔取暖改造方案的審核,確保改造任務滿足要求、改造重點不偏離、技術路線實事求是。要將清潔取暖資金和相關資源予以重點傾斜,在確保完成清潔取暖目標的同時,實現環境效益大化。全市清潔取暖工程晚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并具備正常使用條件(市能源局牽頭,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7.強化“禁煤區”建設。2020年10月底前,平定縣、盂縣、郊區要及時將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劃定為“禁煤區”。嚴格落實清潔取暖區域內散煤禁燒規定,嚴厲查處“禁煤區”內散煤銷售行為,依法清理“禁煤區”散煤及燃煤設施,避免散煤復燒。(市能源局牽頭,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8.強化煤質管控。清潔取暖覆蓋不到的地區,要組織做好潔凈煤供應保障。確保潔凈煤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市能源局牽頭,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開展民用煤質量專項整治行動,對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民用煤以及在“禁煤區”銷售煤炭及其制品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妥善處置不合格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杜絕不合格產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場(市能源局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民用煤銷售企業每月煤質抽檢覆蓋率不低于20%,全年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9.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2020年9月底前,對全市范圍內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進行再排查,確保燃煤小鍋爐淘汰措施落實到位。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三)堅決推動運輸結構綠色化
10.大力推進“公轉鐵”。全面落實省、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2020年,全市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名單由市工信局牽頭確定),原則上全部修建鐵路專用線。全市重點煤礦企業(具體名單由市能源局牽頭確定),全部接入鐵路專用線。全市大宗貨物運輸以鐵路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重點區域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具體名單由市發改委會同市工信局等確定),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其中,位于城市建成區及城鄉結合部的達90%以上。2020年全市鐵路貨運量較2017年增加100萬噸。(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能源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陽煤集團負責落實)
11.強化機動車環保排放監管。嚴格規范機動車排放檢測機構管理,開展“雙隨機”檢查,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在柴油車通行主要路段建設遙感監測點位,并實行國家、省、市三級聯網。落實生態環境、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執法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基本消除柴油車排氣口冒黑煙現象。(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警支隊牽頭,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2020年10底前,重型柴油貨車日運輸量10輛及以上的重點用車單位,全部安裝門禁和視頻系統,記錄進出廠運輸車輛完整車牌號(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嚴格落實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要求,建立生態環境、住建、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違規進入高排放控制區或冒黑煙等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法實施處罰,消除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2.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監管。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不合格油品、車用尿素行為,實施黑加油站(點)動態清零。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質量監督管理,持續開展生產和流通領域車用油品質量抽檢,及時公布油品質量抽檢結果。組織開展車用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合格油品予以收繳,并倒查來源。引導加油站規范經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3.加快機動車結構升級。完成國家、省下達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型和重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大力推廣新能源車輛,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區公交車、出租車基本更換為新能源車,新增環衛車必須為新能源車。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新購買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占比例達到80%以上。陽煤集團開展重型運輸車輛電動或氫能改造試點示范。嚴格落實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路面查處。(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市城市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職責各自負責,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陽煤集團負責落實)
(四)堅決提升揚塵污染管控水平
14.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建立完善全市露天礦山綜合整治臺賬,持續開展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的清理整頓工作;2020年8月底前,關閉建成區及周邊露天礦山;2020年底前,完成2萬畝廢棄露天礦山恢復治理。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由縣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5.持續強化矸石山綜合治理和管控水平。對已經完成治理的矸石山要提高其管控水平,補植復綠,確保成活率,確保生態恢復;對在排矸石山,要持續落實水平排矸、推平壓實、分層碾壓、黃土覆蓋等措施,規范排矸治矸作業抑塵管控要求,規范排矸道路、黃土運輸道路抑塵管控措施,進一步提高矸山治理水平,徹底杜絕矸山污染;對無主矸石山、排矸場,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落實維護責任,確保治理和生態恢復措施完善,管控到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陽煤集團負責落實)
16.全面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結合創建國家衛生城市要求,鞏固城市及各縣區建成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和工礦企業周邊暴露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類不規范堆場清理整治成果。對城市建成區和城鄉結合部未硬化道路、沿街門面與道路連接帶未硬化區域實施綠化或硬化,加強路域環境綜合整治,推進干線公路平交道口、店鋪門前硬化(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推進城鄉垃圾清掃保潔全覆蓋,垃圾全收集、全處理。進一步提高市政道路機械化清掃率、清洗頻次。常態化開展城市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及城市公共設施保潔清洗,堅持開展清城洗塵行動。(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7.全面加強降塵整治。鞏固降塵整治成效,確保降塵量低于9噸/月·平方公里。繼續開展市域內建筑工地揚塵專項整治、建筑垃圾渣土清運專項整治物料運輸揚塵專項整治、生活垃圾暫存和清運專項整治、城市及縣城周邊裸地專項整治、重點區域道路揚塵專項整治等專項整治行動。降塵量超過國家考核標準(9噸/月﹒平方公里)的縣區要制定專項整改方案,落實降塵管控措施。(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市水利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分別牽頭,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中小企業局、陽泉公路分局等部門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整治“六個百分之百”要求。推行“陽光施工”“陽光運輸”,減少夜間施工、運輸。依法嚴查渣土運輸車輛未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沿途拋灑、隨意傾倒等行為(市住建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市水利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加快國道307、207線陽泉市繞城改線工程項目建設,開展對重點區域(路段)、重點時段的執法檢查,依法重處拋灑、未苫蓋等行為。(陽泉市公路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牽頭,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8.大力實施城市綠化工程。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消滅城市裸地,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持續推進城市建成區及縣城周邊裸露山體綠化。(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城市管理局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五)堅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19.全面加強監測預警。加強空氣質量預警預報能力建設,進一步提高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精準度。在重污染天氣多發時節加密會商研判,對污染嚴重的重點縣區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趨勢進行精細化分析研判,及時提出預警建議,為精準應對重污染天氣提供決策依據。(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牽頭,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0.果斷啟動應急響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要根據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空氣質量預警信息和本市生態環境、氣象部門會商分析結果,及時果斷啟動預警,對重點縣區可提高應急響應級別??h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根據本區域空氣質量變化情況,主動采取應急減排措施,或在上級政府預警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嚴應急措施,做到預警果斷,響應及時,減排有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1.夯實應急減排清單。2020年6月底前,完成2019—2020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執行情況評估;8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修訂,夯實不同預警等級條件下的差異化減排措施,落實“一廠一策”,堅決杜絕“一刀切”。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經市政府批準后于2020年9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企業,采暖期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并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相銜接,確保采暖期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明顯降低。將工業企業執行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要求納入排污許可證。(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2.強化應急減排措施的執行。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各縣區政府主要領導要在崗指揮;紅色預警期間,各縣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均要在崗指揮。要實現“一人一企”的駐廠監管常態化,嚴格落實應急措施。重污染天氣多發時段或重污染天氣橙色及以上預警情況下,積極采取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鼓勵錯峰上下班等管控措施。建立協商減排機制,鼓勵引導污染排放大戶在嚴格執行已有規定的基礎上,自主加大減排力度。氣象部門應主動組織開展有利于改善氣象擴散條件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牽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配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四、決戰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黨委、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打贏藍天保衛戰的第一責任人,市級各有關部門是相應領域的責任人,要堅決擔負起還老百姓“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責任使命,牢固樹立“抓環保就是抓高質量發展”的理念,各縣區政府主要領導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藍天保衛戰工作,分管領導至少每月召開一次重點任務和環境質量改善分析研判會議。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統籌,早謀劃、早動手,堅持“冬病夏治” “冬病早治”;堅決杜絕平時不作為,監督檢查“一刀切”。
(二)加強任務清零
各縣區、各相關單位要加強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的推進實施,把污染“清零”標準貫穿于大氣污染治理的全過程,將重點任務進一步細化、量化,列出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完成時間,加快組織實施,強化工作調度,逐月檢點,逐項銷號。推廣組建鄉鎮(街道)環保站,承擔鄉鎮(街道)大氣及其他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協調工作,村(社區)網格化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工作,受理生態環境信訪工作,同時配合環境執法、環境監督性監測和環境質量監測。打通“后一公里”,真正把各項大氣攻堅任務“清零”到位,措施落實到位。
(三)加強精準治污
各縣區要強化專家團隊服務,按照“一縣一策”“一區一策”原則,充分利用環境空氣質量微站點、激光雷達掃描、衛星遙感監測、走航監測等科技手段,聚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精準把脈找準病灶、瞄準癥結,科學治污。充分運用好大氣污染熱點網格智能監管平臺,推進落實《陽泉市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綜合監管平臺運行管理機制》,進一步提升生態環??萍紕撔卤O管能力,實現區域內大氣污染物來源、動態變化的數字化管控,為生態環境執法和重污染應急管控提供決策支持。要抓好大氣污染防治智能監管指揮平臺建設,整合企業在線監測、大氣熱點網格、機動車尾氣管理、揚塵在線、氣象數據、遙感數據等多項內容,實現對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污染源的24小時實時監控、超標預警、應急防控和信息共享。建設完善工業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監測工作機制。不斷提升對環境空氣質量管控的科學化、精準化水平。
(四)嚴格依法治污
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全覆蓋。堅持鐵腕治污、重拳掃污。對超標超總量排污、無排污許可證排污、偷排漏排、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屢罰屢犯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或超標排污的,堅決查處,決不手軟。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專項執法,加大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執法檢查力度,對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的違法行為從嚴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加強監測執法裝備和人員隊伍建設,要將重點排污單位全部納入電量監控和污染物在線監控范圍。加強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強化無組織排放監管,充分利用在線電力部門電量數據、污染源自動監控、廠區環境無組織排放監控、環境空氣質量微站和熱點網格等數據,實現科技執法、精準執法。
(五)堅持幫扶引導
持續開展藍天保衛戰定點幫扶工作,緊盯縣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落實、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定期對攻堅任務進展和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對工作滯后、問題突出的,及時提出預警;深入一線基層和企業開展調查研究,針對共性問題、突出問題等提出工作建議,指導地方優化污染治理方案,組織開展技術幫扶和政策解讀,切實幫助地方政府和企業解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具體困難和實際問題。
(六)加大資金支持
堅持資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對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支持力度,集中用于重點區域、重點項目(散煤治理、工業污染源結構減排和深度治理、燃氣鍋爐低氮改造、運輸結構調整、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及大氣污染防治監測、監管能力建設和科學研究等領域),對真抓實干、空氣質量改善成效明顯的要加大資金獎勵力度。對于認真落實省、市和縣區政府要求,主動采取結構關停、深度治理減排的企業,在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和項目審批上優先給予支持。要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撬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
(七)嚴格考核問責
扎實推進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全面整改。實施攻堅任務和環境質量目標雙考核,對攻堅任務完成滯后、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不降反升、嚴重拖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后腿的,組織開展約談或專項督察、掛牌督辦,追責問責。專項督察和掛牌督辦情況要及時通報相關黨委及組織人事部門,問題整改期間,相關縣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不得提拔重用。
打贏藍天保衛戰是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標志性戰役,是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各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深入貫徹落實“四為四高兩同步”,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和“人一我十”的拼勁,堅決打好打贏藍天保衛戰!
原標題:關于印發陽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行動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