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港市危險廢物應急處置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市產業園區管委會,市直各企事業單位:
《貴港市危險廢物應急處置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貴港市危險廢物應急處置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1〕47號)有關要求,將涉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納入政府應急響應體系,完善我市環境應急響應預案,加強危險廢物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和危險廢物應急處置,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政府領導,部門配合,屬地負責,高效有序,科學應對,聯防聯控”的原則,強化多部門聯防聯控、協同配合,落實屬地責任,及時、科學、高效、安全處置各類環境事件涉及的危險廢物,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在貴港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發生的各級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事件或其他可能污染環境的行為 涉及的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工作。
本方案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包括醫療廢物、工業危險廢物和社會源、生活源、農業源危險廢物,環境事件及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沾染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的廢物,其他需要按危險廢物進行處理處置的固體廢物,以及事件現場遺留的其他危險廢物和廢棄危險化學品。
涉危險廢物環境事件情形包括:
(一)企業、組織或個人跨省、跨市或市內非法收集、轉移、傾倒、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或其他有毒有害固體廢物的環境違法事件。
(二)因交通運輸事故造成的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傾倒、泄漏等進入外環境的事件。
(三)公安、海事、海關、市場監管、應急、商務、衛生等執法部門查獲的易制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假冒偽劣危險品、醫療輸液管袋等物質需按危險廢物處理的事件。
(四)企業內部發生的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等流失、泄漏進入外環境的突發環境事件。
(五)其他各級突發環境事件涉及危險廢物的情形。
三、應急體系
本方案是貴港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是涉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專項方案,與各成員單位、涉危險廢物單位依法制定的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共同組成貴港市危險廢物應急處置體系。本方案未做規定的,按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貴港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具體規定執行。
四、應急組織與職責
(一)應急領導小組及職責。在貴港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貴港市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協調突發環境事件危險廢物應急處置應對工作,組長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職責。應急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是:協助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各類應急工作會議;提出啟動、終止應急處置的建議;協調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工作銜接,跟蹤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的落實情況;按要求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報告事件信息,辦理貴港市應急指揮部的相關文電、簡報。
(三)各成員單位及職責。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工作由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具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統一領導、協調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類涉危險廢物環境事件情形的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制定并審批具體的應急運輸、處置方案,督促有關職責部門、應急處置單位具體實施,根據需要委托第三方開展廢物鑒別和環境污染監測,協調財政部門保障應急處置經費。
2.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危險廢物應急貯存、轉移、利用、處置過程的環境監管和指導工作,會同公安、交通、海事、海關、市場監管、應急、商務、衛生、產業園區等主要監管部門及時做好現場調查,研判危險廢物應急處置方式,做好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單位的協調指導工作。
3.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因交通運輸事故造成的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傾倒、泄漏等進入外環境的事件的報告和通報,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危險物質擴散,及時聯系相應的應急處置單位到現場勘查取樣,督促應急處置單位將事件涉及的所有需按危險廢物處置的物質全部收集轉移,做好事故警戒和人員撤離,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和人員傷害。建立應急運輸單位和應急運輸車輛清單,協調其在各類應急處置情形中執行應急運輸工作,并落實運輸過程污染環境監督職責。
4.市公安局。負責本部門查獲的易制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等物質需按危險廢物處理的事件的報告和通報,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危險物質擴散進入環境,對需要立即處理的及時聯系相應的應急處置單位到現場勘查取樣,督促應急處置單位將事件涉及的所有需按危險廢物處置的物質全部收集轉移,做好警戒和人員撤離,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和人員傷害。對不需要立即處理的,則妥善保管防止二次非法轉移,制定具體的處置方案,盡快轉移處理,消除環境風險隱患。按職責做好各類情形廢物來源和涉案人員調查,負責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和犯罪嫌疑人員控制、抓捕工作,為應急處置責任人的確定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審理提供有力依據。
5.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及時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涉危險廢物(物質)環境事件的報告和通報,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危險物質擴散,及時聯系相應的應急處置單位到現場勘查取樣,督促應急處置單位將事件涉及的所有需按危險廢物處置的物質全部收集轉移,做好事故警戒和人員撤離,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和人員傷害。根據部門職責參與相關環境事件的調查、應急處置和善后處理工作,負責協調救援人員開展現場救援。
6.貴港海事局、貴港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委、產業園區管委會等部門。負責本部門查獲的易制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假冒偽劣危險品、醫療輸液管袋等涉危險廢物(貨物)環境事件的報告和通報,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危險物質擴散進入環境,需要立即處理的,及時聯系相應的應急處置單位到現場勘查取樣,督促應急處置單位將事件涉及的所有需按危險廢物處置的物質全部收集轉移,做好警戒和人員撤離,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和人員傷害。對不需要立即處理的,要妥善保管防止二次非法轉移,制定具體的處置方案,盡快轉移處理,消除環境風險隱患。
其他未做規定的,按《貴港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貴港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開展相關應急救援救治工作。
五、應急處置單位
(一)有資質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
1.貴港臺泥東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貴港市覃塘區黃練鎮黃練峽,是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利用臺泥(貴港)水泥有限公司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協同處置危險廢物和市政污泥,于2020年3月投產運營,現一期項目處理規模為20萬噸/年,二期項目建成后處理規模增至30萬噸/年。除企業項目環評審批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處置的固體廢物外,可應急處置符合《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技術規范》(GB30760—2014)要求的固體廢物。
2.廣西貴港北控水務醫療廢物處理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貴港市港北區大圩鎮西江農場七隊垃圾發電廠內,是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現采用高溫蒸煮工藝處理感染性、損傷性醫療廢物,處理規模為10噸/天;三期擴建工程增加焚燒處理工藝,建成后可處理所有種類的醫療廢物,處理規模增至20噸/天。除企業項目環評審批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處置的醫療廢物外,可應急處置符合醫療廢物高溫蒸汽集中處理、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有關技術規范要求的需按醫療廢物處理的固體廢物。
3.廣西區內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廣西區內所有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經營單位均納入廣西固體廢物管理系統管理,在應急狀態下,可及時根據危險廢物類別查找符合相應資質要求的經營單位作為應急處置單位。
(二)水泥生產企業。
除已通過環評審批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的臺泥(貴港)水泥有限公司外,我市還有2家水泥制造企業,可利用其水泥熟料生產線應急處置符合《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技術規范》(GB30760—2014)要求的固體廢物。企業具體情況如下:
1.華潤水泥(貴港)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廣西貴港市覃塘區石卡鎮華潤路1號,于2005年12月投產運營,設有2條水泥熟料生產線,每條生產線生產規模為4000噸/日。
2.華潤水泥(平南)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廣西貴港市平南縣丹竹鎮三河工業區,于2003年11月投產運營,設有5條水泥熟料生產線,每條生產線生產規模為4500噸/日。
(三)廢鉛蓄電池收集經營單位。
我市現有3家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廢鉛蓄電池收集、貯存經營單位,可應急收集、貯存本方案涉及的HW31含鉛廢物中的900—052—31廢鉛蓄電池及廢鉛蓄電池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鉛版、廢鉛膏和酸液。企業具體情況如下:
1.廣西鑫之寶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貴港市港南區江南工業園,于2016年7月投入運營,許可收集、貯存HW31廢鉛蓄電池(廢物代碼:900—052—31)4萬噸/年。
2.桂平市融晟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廣西桂平市蒙圩鎮龍門工業區中心大道與376鄉道交匯處西南角,于2020年2月投入運營,許可收集、貯存HW31廢鉛蓄電池(廢物代碼:900—052—31)5萬噸/年。
3.貴港市冠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貴港市西江產業園貴港國家生態工業(制糖)示范園區金澤科技園第4棟第一層,于2021年4月投入運營,許可收集、貯存HW31廢鉛蓄電池(廢物代碼:900——052——31)4萬噸/年。
(四)廢礦物油收集經營單位。
我市有2家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廢礦物油收集、貯存經營單位,可應急收集、貯存本方案涉及的HW08廢礦物油類危險廢物。企業具體情況如下:
1.貴港市興長工業廢油回收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貴港市港北區峽山水泥廠辦公樓西邊地,于2019年1月投入運營,可收集、貯存HW08廢礦物油3000噸/年,設有儲油罐4個,單體容量34噸。
2.廣西亮普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貴港市港北區大圩鎮東塘村馬鹿嶺頂,于2018年10月投入運營,可收集、貯存HW08廢礦物油5000噸/年,設有儲油罐2個,單體容量30噸。
(五)生活垃圾焚燒企業。
廣西貴港北控水務環保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貴港市港北區大圩鎮西江農場七隊,于2015年10月投入運營,現有3臺爐排式焚燒爐,處置能力為900噸/天,其中2#爐為經高溫滅菌處理后的醫療廢物的末端處置設施,可應急處理符合入爐安全要求的醫療廢物和其他豁免管理的有毒有害固體廢物。
六、應急處置啟動條件
當在貴港市轄區范圍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即可啟動本應急處置方案:
(一)發生企業、組織或個人跨省、跨市或市內非法收集、轉移、排放、傾倒、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或其他有毒有害固體廢物等環境違法事件時,涉及的固體廢物需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
(二)發生交通運輸事故造成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傾倒、泄漏等進入外環境的事件時,涉及的物質需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
(三)公安、海事、海關、市場監管、應急、商務、衛生等執法部門查獲易制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假冒偽劣危險品、醫療輸液管袋等物質,涉及的物質需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
(四)企業內部發生的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原料流失、泄漏進入外環境的突發環境事件,涉及的物質需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
(五)其他各級突發環境事件涉及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
七、應急處置措施
(一)退運回移出地妥善處理。
發生企業、組織或個人非法跨省、跨市轉移危險廢物或其他有毒有害固體廢物至我市傾倒、填埋、利用、處置的環境違法案件時,能查明來源的,由屬地人民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盡量將涉案固體廢物退運回移出地處理、處置,具體退運方式及涉及相關費用由涉案雙方依據案件情況協商確定。
在退運前,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案件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涉案固體廢物采取防雨、防滲、防揚撒、防流失等環境污染防治應急措施,派專人值守,避免發生二次轉移和環境污染。
(二)轉移至有資質的利用處置單位處理。
對非法跨省、跨市轉移至我市而又無法退運的危險廢物或其他有毒有害固體廢物,及其他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情形中涉及的需按危險廢物處置的物質,首先鑒別危險廢物種類,優先將涉及的物質轉移至持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處理,原則上本市有資質可處理的就近在本市處理,具體處理方案和費用由委托方、受托方協商確定。
(三)轉移至水泥生產企業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理。
在水泥企業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可行的前提下,按就近處理處置原則,將涉及需處置的物質就近轉移至對應的水泥企業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具體處置方案(含相關費用)由委托方、受托方協商制定,經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執行。
(四)轉移至有資質的收集經營單位暫存。
對罰沒的具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廢鉛蓄電池、廢礦物油等危險廢物,市生態環境局協助有關罰沒部門,將涉案危險廢物轉移至本市有資質的收集經營單位安全暫存,后續根據案件辦理查處要求,將涉案危險廢物依法依規轉移至有資質的利用單位。具體轉移方案(含相關費用)由委托方、受托方協商制定,受委托的收集單位要做好臺賬記錄。
八、應急運輸措施
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情形中涉及的需按危險廢物處置的物質,應急運輸過程不按危險廢物進行運輸,即可采用滿足防雨、防滲、防遺撒要求的運輸工具運輸,不強制要求采用具有危險廢物運輸經營許可資質的車輛。運輸方式及相關運輸費用應列入各類情形對應的具體處置方案中,在運輸過程中采取措施防止環境污染。
九、應急處置要求
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單位開展應急處置活動時應妥善管理和處置危險廢物,優先收集和處置對環境危害較大的廢物,做到“及時、科學、高效、安全”處理,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相關要求,保障污染治理設施正常、穩定運行,確保水、大氣等污染物達標排放,防止二次環境污染。加強操作人員個人防護,保障應急處置人員身體健康。同時,要建立專門臺帳記錄,實行月報制度,將處置情況按時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應急啟動程序
當發生任何一種涉危險廢物環境事件情形時,達到應急處置啟動條件的,事件主要負責監管部門或企業立即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研判事件情形采取最適合的應急處置措施,報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涉及跨縣(市、區)、跨市、跨省協調處置的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
十一、應急終止
(一)當涉事危險廢物已全部轉移出我市行政區域外,涉事區域環境污染消除,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則應急處置終止。
(二)當涉事危險廢物已全部轉移至指定單位妥善暫存、利用或處置,涉事區域環境污染消除,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則應急處置終止。
十二、應急保障
(一)制度保障。危險廢物應急處置按《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豁免管理的有關要求執行,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危險廢物,按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處置方案進行運輸、利用或處置,運輸環節不按危險廢物進行運輸,利用或處置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涉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達到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貴港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相應事件等級時,本方案未做規定的,從其規定的應急響應程序執行。
(二)技術保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協調指導應急處置單位建立應急處置機制,設置危險廢物暫時貯存區域,按需改造輸送上料設備,對操作人員進行處置操作、衛生防護培訓,確保收運、卸料、處置各環節規范,風險可控。
(三)經費保障。各有關部門應將危險廢物應急處置經費納入部門預算,各級財政部門應做好應急處置經費保障,司法部門應做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追償,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做好部門組織協調,保障危險廢物及時得到妥善處置,避免環境污染。
(四)安全保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協調應急救援、消防、衛生健康、交通等有關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事件主要負責部門、事發地屬地人民政府要及時采取環境應急防范措施,防止危險物質進入環境造成環境污染;及時委托有資質的監測單位對涉事周邊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環境進行監測,對造成環境污染的制定治理、修復方案并執行。
十三、附則
(一)本方案由貴港市危險廢物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由貴港市生態環境局適時組織修訂。
(二)本方案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等均按最新實施的執行。
(三)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貴港市危險廢物應急處置組織架構圖
2.貴港市危險廢物應急處置流程圖
3.貴港市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名單和聯系電話
4.貴港市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單位名單和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