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機動車及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要求的公開信
為服務保障機動車及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健康發展,防范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風險,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告知如下。
一、機動車及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產生的危險廢物類別
機動車維修行業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包括:HW06(廢有機溶劑、專用
清洗劑、防凍液、
動力電池冷卻液等)、HW08(廢發動機油、
制動器油、變速器油、液壓油、潤滑油等廢礦物油)、HW12(廢油漆、油漆渣)、HW31(廢鉛蓄電池)、HW36(廢石棉剎車片)、HW49(廢機油濾芯、廢機油桶、廢油漆桶、噴漆罐、廢過濾棉、廢過濾氈、廢活性炭、廢電路板、沾染廢油漆或廢礦物油的勞保用品等)、HW50(尾氣凈化廢催化劑)等類別。
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為HW31(廢鉛蓄電池)等類別。
二、危險廢物相關法律法規管理要求
(一)申報要求:
機動車及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從業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并通過安徽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或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注冊、申報流程見附件操作指南,也可通過安徽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查閱演示視頻。
(二)貯存要求:
機動車及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從業者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和《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 1276)的要求,規范建設或設置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或場所,并按要求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標簽。
(三)處置要求:
機動車及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從業者應將其產生的危險廢物,委托給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處置。委托前,應要求收集單位出具生態環境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原件或復印件,并核驗許可證經營類別、經營范圍、有效期等。嚴禁將廢礦物油、廢鉛蓄電池、廢尾氣凈化催化劑等危險廢物出售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無相應經營類別的單位(個人均不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擅自傾倒、堆放及丟棄、遺撒危險廢物或危險廢物與其他物品混存均為違法行為。
(四)轉移要求:
轉移危險廢物應依法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運輸危險廢物時,應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
請各機動車及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從業者學法守法,自覺做好危險廢物風險管控。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積極提供業務指導,協助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備案和申報。
如有疑問,請聯系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固體處、安徽省固體廢物管理中心或所在市生態環境局固體廢物管理部門。
鼓勵社會各界積極舉報違法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行為。
來源: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
編輯:胡珂
原標題: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機動車及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要求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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