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正式印發《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2025年,丹江口水庫水質穩定保持II類標準;27個省控及以上地表水監測斷面水質優良率達到96.3%,44個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監測斷面達到或優于III類水體比例達到93.18%以上;18個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率100%;完成省下達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
原文如下↓
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給十堰丹江口庫區環保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推進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堅決守牢水環境安全底線,確保高質量完成“十四五”水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根據國家、省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水環境質量目標
2025年,丹江口水庫水質穩定保持II類標準;27個省控及以上地表水監測斷面水質優良率達到96.3%,44個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監測斷面達到或優于III類水體比例達到93.18%以上;18個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率100%;完成省下達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深入推進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
1.嚴格落實環境準入要求。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環境準入要求,加強環評審批源頭管理,嚴格執行“五個不招”,堅守環境準入三條“硬杠杠”。加強建設項目環評要素保障。全面完成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等污染物總量減排省定目標。(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以下均需各縣市區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2.加強入河(庫)排污口排查整治。嚴格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和監督管理,持續開展入河(庫)排污口排查整治,基本完成401個長江入河排污口、523個丹江口庫區入庫排污口、180個部級重點流域(堵河、丹江、金錢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開展支溝分片包干排查整治。堅持管溝同改、水岸同治,完善“溝、岸、戶”治理體系,持續推進全市189條重點支溝治理,組織開展重點支溝水質監測,對已完成治理支溝的治理效果開展“回頭看”。(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態環境局)
4.加快補齊城鎮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短板。加快推進污水管網建設改造,進一步完善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鄉鎮集鎮建成區生活污水收集管網,修復改造存在功能性缺陷和三、四級結構性缺陷的市政污水管網,實施十堰城區泗河污水處理廠一期改造、泗河流域老化缺陷主管網更新改造、犟河流域老化缺陷主管網更新改造等項目,加快推進茅箭區、鄖陽區、竹山縣、竹溪縣鄉鎮生活污水管網新建延伸、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快補齊污水處理能力缺口,加快推進鄖陽區城關鎮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工程、房縣第二污水處理廠以及茅箭區、鄖陽區、竹山縣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設備更新項目建設,謀劃推進西部污水處理廠提標、龍洞溝污水處理廠二期、泗河污水處理廠三期項目。(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5.加大工業園區污染防治。加快推進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專項行動驗收銷號,通過省級認定的鄖西、竹山、竹溪省級園區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驗收銷號。開展工業園區及化工企業水污染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開展問題全面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環境風險隱患,提升工業園區及化工企業水污染防治水平。(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
6.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檢查專項行動,加大問題整治力度,確保全市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率100%。完成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年度評估工作。持續推進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定,2025年全市“百噸千人”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劃定率達100%。推進城區黃龍水庫、馬家河水庫、茅塔河水庫等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提檔升級和應急防護體系建設。(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7.加強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嚴格執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嚴格源頭管控,推進現有船舶改造升級。加快建設綠色智能船舶試點和綠色智能船舶建造維保基地。推動港區防污染設施配備、正常運轉和“船E行”系統有效運行,力爭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率100%。(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8.深化工業企業總磷等污染物排放控制。落實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加強工業企業執法監管,對直排、偷排、惡意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零容忍”。對重點行業企業,有效控制總磷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督促指導工業企業優化升級污水治理設施,強化運行管理,提高污水處理能力和效率。(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深入推進流域水質提升攻堅行動
9.全力攻堅提升重點流域水質。以水生態環境質量不下降為底線,對標“十四五”及年度考核目標,推進風險斷面水質攻堅,落實斷面措施清單,動態優化推動整治。對納入攻堅的重點斷面,進一步建立完善重點污染源清單,推動實施污染減排和治理修復項目。(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10.持續推進重點流域水質鞏固提升。以12條入庫支流為重點,加強總氮總磷控制,重點整治神定河、泗河、浪河等水質不穩定達標河段,有效降低污染負荷。以7個總磷控制類優先控制單元為重點,著力推進農村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環庫污水處理廠提標擴能、岸線整治修復。重點聚焦丹江口水庫、神定河、犟河、泗河、馬欄河、天河、竹溪河等,推進水質鞏固提升。(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
(三)深入推進流域水生態保護修復
11.加強庫區消落區綜合治理。聯合水庫管理單位,開展丹江口庫區170米高程沿線物理隔離工作,探索建立庫周生態防護帶、物理隔離實驗段。加快推進丹江口水庫消落區水生態治理工程。(責任單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12.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綜合采取坡改梯及配套坡面水系工程、溪溝和塘堰整治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抓好水土流失源頭防控,持續推進丹江口庫區水土流失治理提質增效和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實現水土流失面積、強度“雙下降”。(責任單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13.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制。認真貫徹落實《水利部關于印發丹江口水庫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的通知》,開展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非法侵占河湖水域、違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線、非法取水等違法行為。抓好禁采區、禁采期非法采砂行為專項整治,強化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切實維護河湖管理秩序。(責任單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14.強化自然濕地修復和恢復。堅持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相結合,在重要濕地通過水生植被恢復、候鳥棲息地保護、有害生物監測防控等措施,增強濕地生態功能。加強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集中分布濕地的保護,維護自然濕地生態功能。(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15.持續開展林地保護行動。加強林地生態保護和修復,持續推進林草地綜合監測,嚴格落實林地、濕地用途管制,推進全市國土綠化質量提升行動。(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16.強化美麗河湖示范引領。宣傳推廣成效好、可持續、能復制的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好經驗好做法。完善美麗河湖長效管理機制,持續推進河湖生態環境治理改善。聚力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試點示范項目謀劃實施,全力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支持。以丹江口水庫、劍河等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為示范,重點聚焦19條河流、4個水庫美麗河湖建設清單,全面鋪開美麗河湖建設工作。2025年力爭創成美麗河湖1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四)不斷提升流域水資源保障水平
17.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積極推進張灣區再生水利用項目前期工作。開展取用水管理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違法取水行為。發揮京堰節水愛水護水志愿服務聯盟紐帶作用,深入開展守水護水主題宣傳活動。(責任單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18.加強生態流量保障監督。核定全市2025年水工程生態基流重點監管名錄和泄放標準,加強線上線下監管和問題處置。統籌做好河湖生態流量監測、調度與管理,健全河湖生態流量監測預警機制,確保水電站落實生態流量達標率在90%以上。嚴格貫徹落實《十堰市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督管理辦法》,開展綠色小水電示范創建工作。(責任單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五)堅決守住流域水環境安全底線
19.推進水環境督查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對照任務清單和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加強調度和銷號管理,推進落實丹江口庫區水質安全保障25項任務,加快南水北調中線湖北水源區保護協同監督反饋問題整改銷號,切實加強丹江口庫區水質安全保障。(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20.強化工業企業風險防范。指導企業合理布設生產設施,強化工業企業應急導流槽、事故調蓄池、應急閘壩等預防性設施建設。強化工業園區環境風險防范,實施技術、工藝、設備等生態化、循環化改造,加強化工園區初期雨水收集、污水管網維護,不斷提高工業園區水污染防治規范化管理。(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應急管理局)
21.提升環境風險預警處理能力。拓面升級“1336”水質安全監測體系,進一步拓展各項生態環境數據的歸集,實現涵蓋水、氣、土、聲、生態、污染源等要素。嚴格落實12條主要入庫河流環境應急“一河一策一圖”,持續開展生態環境領域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跨流域突發環境事件聯防聯控機制建設,不斷增強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2.提升
環境監測能力。持續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織密一張網”建設,推進地表水監測網絡延伸。督促重點管理排污單位做好自行監測工作,壓實企業按證監測自證守法的主體責任。保持嚴厲打擊監測數據造假和人為干擾監測站點行為的高壓態勢,加大對人為干擾監測站點行為的查處和懲戒力度。(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3.強化危化品運輸風險管控。強化危化品和危險廢物運輸風險監管,保障庫區水環境安全。提升庫區公路安全水平,實施國省道安防設施精細化提升、臨庫公路安防設施提檔升級、病危隧道加固等工程。(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
(六)切實加強協同管理
24.嚴格落實河湖長制。進一步推進河湖長制走深走實。落實好《湖北省河湖長制工作規定》等制度,健全河湖長動態補位機制,強化河湖長及其聯系部門職責,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巡河履職。推動“河湖長+警長”“河湖長+檢察長”機制落實見效。堅持示范引領,持續推動幸福河湖建設。(責任單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25.強化聯動協作機制。強化片區和流域聯防聯控、水資源調度管理協調,統籌水質和水量監督管理,加強跨區域水污染糾紛處理。加強同周邊城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公司的信息共享、風險共防,逐步完善流域水生態環境上下游、左右岸統籌協作保護治理的工作機制。完善市級聯席會議制度,嚴格落實《關于建立十堰市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加強部門聯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26.落實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積極推進現有國控、省控水質監測斷面設置優化調整,繼續開展流域橫向生態考核補償,推動水環境質量精細化管理。履行與神農架、襄陽簽訂的跨市流域橫向補償協議。積極探索排污權交易。(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和“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要求,強化底線思維,加強組織領導,細化任務措施,形成攻堅合力。強化調度督辦,對水環境質量持續惡化的地方實行預警提醒、督辦約談、專項督查等措施,推動各項任務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