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征集南京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領域專家人選的通知》,專業領域包括但不限于:固危廢規范化環境管理,固體廢物鑒別,固體廢物環境風險評估,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廢棄電器電子環境污染防治,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評審,重金屬污染物污染防治,“無廢城市”建設,尾礦庫環境管理,環境安全。
詳情如下↓
關于征集南京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領域專家人選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提升南京市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水平,實現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領域專家管理的動態化、高效化和科學化,充分發揮廣大專家對我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技術指導和決策咨詢作用。經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專家人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家征集范圍
從事相關工作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機構的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專業領域包括但不限于:固危廢規范化環境管理,固體廢物鑒別,固體廢物環境風險評估,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廢棄電器電子環境污染防治,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評審,重金屬污染物污染防治,“無廢城市”建設,尾礦庫環境管理,環境安全。
二、專家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方針。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熟悉國家和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掌握相關技術規范和要求,能以科學嚴謹、認真負責的態度履行職責。嚴格遵守相關工作程序和規范,準時參加有關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咨詢、指導、審查等意見,對個人承擔的工作和出具的結論負責。
(三)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本專業或者本行業的國內外情況和動態,專業造詣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學術影響力。
(四)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正高級以上職稱可放寬至65周歲,兩院院士年齡不限),身體健康,能夠保證正常地承擔技術咨詢和現場踏勘等工作。
同時,專家申請需滿足前三年內,從事生態環境領域服務過程中不存在以下不良記錄:
1.在評估或審查工作中存在未嚴格把關,專業性不強、不負責任、弄虛作假,或者其他不客觀、不誠信、不公正履行評估或審查職責的,導致結論與實際有較大差距,意見出現較大問題和疏漏的;
2.與評估或審查項目單位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評估或審查公正、事先知情但未主動提出回避的;
3.獲取規定的專家咨詢服務報酬以外,收受被評估或審查項目單位、個人及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影響客觀、公正履行專家職責的;
4.以評估或審查專家身份從事不正當經營活動;
5.作出其它與專家身份不符的評論或行為。
三、專家職責
(一)能夠堅持科學、客觀、公正、廉潔的評審原則,遵守專家評估審查活動的規章制度;
(二)按時參加委派任務并提供服務,獨立提供真實、可靠的咨詢評估審查意見,對所發表或出具的意見負責;
(三)自愿公開工作單位、行政職務、技術職稱、行業領域、專業領域等信息,并接受社會監督;
(四)在專項工作中發現與受邀參與的咨詢評估有關當事人、單位存在利害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性關系的,主動申請回避;
(五)不得利用工作期間獲得的非公開信息或便利條件,為本人或他人牟取不當利益,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六)遵守保密規定,對咨詢評審等活動中涉及的商業、技術秘密和參與咨詢評審的過程情況保密;
(七)協助、配合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專家的監督評價管理;
(八)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要求。
四、征集方式及程序
(一)征集方式。符合征集條件的專家請提交以下材料(上交電子版及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
1.《南京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專家信息登記表》(見附件),經單位審核并蓋章;
2.專家承諾書;
3.南京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專家推薦匯總表;
4.以上材料于2025年7月18日前提交,填寫電子版及原件掃描件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njhbgfc@163.com。
(二)審核公示。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對入庫專家進行遴選和資格審查,審查后確定擬入選專家名單,并在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網站公示。
(三)動態管理。公示期滿后,對入選的專家無異議的,公布并正式錄入專家庫。專家庫將按照各個領域管理需求實施動態管理并適時更新,對違反相關管理規定或2次無故不參加工作邀請的專家,取消其專家入庫資格。對取消資格的專家原則上不再聘用。
五、其他注意事項
專家務必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確保信息完整、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專家入庫資格。
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