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群體事件頻亮紅燈 信息公開是把“金鑰匙”
2006年以來,廈門、大連、寧波、昆明、九江等多個城市將建的PX煉油等項目遭民眾抗議,近的是杭州“5·10”事件,這些都令人們再次反思,環境群體事件為何高發?民間環保組織自然之友發布報告認為,其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原因是,環境風險在信息傳播和社會響應的過程中被放大,而信任缺失是導致風險社會放大的重要因素之一。
據介紹,自1996年以來,我國環境群體性事件一直保持年均增29%。自然之友13日在北京發布的《中國環境發展報告(2014)》(以下簡稱《報告》)指出,一些公眾抗議的環境項目,其真實風險未必有民眾感知的那么強烈,甚至有一些是低風險項目。《報告》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這種“低風險項目引發大范圍公眾關注甚至導致群體性事件”的現象,是因為環境風險在信息傳播和社會響應的過程中被放大。
《報告》認為,信任缺失是導致風險社會放大的重要因素之一。《報告》稱,缺乏信任的風險溝通和風險評估,只會助長民眾的不信任并放大社會風險。因此《報告》建議,要實現有效的風險溝通,首要的是建立信任,其次才是針對風險信息傳播所做的溝通。而如何重建信任,則是目前政府進行風險溝通首先需要考慮的問題之一。
李干杰:切實保障好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針對近年頻發的環境群體性事件,中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干杰日前在北京表示,環保部門已將此作為重要問題關注,并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過程中,將公眾參與作為重要內容進行審查,“切實保障好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就環境群體性事件頻發的原因,李干杰分析,中國仍然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過程中,總體來講建設強度較大,資源環境壓力較大,一些地方、機構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規劃布局不盡科學、不盡合理。他并坦陳,一些項目確實存在比較突出的違法、違規開工、建設甚至運行的情況。
“有些項目在規劃建設過程中信息不夠公開,公眾參與做得不到位”,李干杰特別提出,對于公眾存在的疑慮不能及時解答,加重了公眾的不信任。
“我們應該認真深入地進行分析、研究、找出原因,針對這些原因、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李干杰稱,政府、企業、項目建設單位,在決策前、決策過程中,以及建設過程中應充分考慮當地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同時一定要做好信息公開、公眾參與。
“環保部門現在已經把這個問題作為一個重要問題予以關注”,李干杰介紹說,目前在環評文件的審批中,是否開展信息公開以及公眾參與的代表性、真實性和合法性是審查的重要內容。
李靜云:中國處環境群體事件多發期,信息公開是鑰匙
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副處長李靜云在浙江大學近日舉辦的可持續發展會議上認為,中國的環境治理需要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的力量,垃圾焚燒廠、PX工廠等項目的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必須與市民協商,實現良性互動。
李靜云在會上表示,新版環保法為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單獨設立一章,充分表明了我國推動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的決心。當前我國處于環境群體性事件多發期。據統計,聚集萬人以上的群體性事件超過一半與環保有關;而每一次環保事件都以“要生存”為旗號,反映了民眾對環境的焦慮和家園的關注。
她認為信息公開是成本低、效果好的監督。“有些部門確實沒有完全按照國家的要求做到信息公開;有的部門只是選擇性公開;有的又以內部資料、敏感、機密作為借口不公開;尤其當負面信息和事件發生時,比如前幾年松花江的水污染事件以及近期的蘭州苯污染事件,開始說沒有問題,之后又發現有問題,這就導致民眾對政府公布的信息抱有懷疑態度。有的項目很好,但是民眾已經失去了信任,導致項目很難推開,”她詳細解釋了信息不公開的危害。
她以垃圾問題為例說明信息公開對解決環境問題的迫切性。她透露,目前我國垃圾年增量超過10%,高于GDP增速。我國2/3城市被垃圾包圍,更有1/4城市找不到填埋場地,建設垃圾焚燒廠迫在眉睫。然而民眾普遍都不愿意在自己家門口上建造垃圾中轉站、填埋場、化工廠等設施。
“這種鄰避效應(not in my backyard)不止發生在中國,全世界的情況都是如此。只有通過完全的信息公開,及早公布,才能解除民眾的焦慮,使這些項目的建設順利進行,”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