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要求領導下河“以身試水”
2013年,浙江吹響“五水共治”的集結號。同年,蒼南縣龍港鎮“河底高”河因網民懸賞30萬元“請”環保局局長下河游泳而被人熟知。一座城市的河流是否污染嚴重,父母官敢不敢下水游泳成為重要衡量標準。
根據浙江省治水辦新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全省垃圾河已經清理完畢,累計完成黑臭河治理2894公里,今年已超額完成年度確保任務1500公里。為了檢驗和鞏固“五水共治”的成果,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在浙江全省范圍內開展申報可游泳的河段活動,要求領導干部要下河游泳給群眾看,在確認為可游泳的河段里,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將組織進行橫渡或暢游活動。
6月26日,在浙江省“可游泳河段”申報活動的視頻會議上,浙江省人大副主任茅臨生說:“事實勝于雄辯。是否可以游泳,嘴上說了不算,要我們自己跳進河里,游給人民群眾看,才能夠讓人民群眾信服。”
這一次申報活動首批推薦截止日期為7月14日。各市如沒有可游泳的河段,也可暫緩推薦。浙江省人大將繼續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民生問題的立法和監督。對已可游泳的河,將繼續關注、跟蹤監督,確保水質持續向好。
浙江官員以身試水具有樣本意義
水污染一直困擾著百姓并為其所詬病。去年2月16日,浙江省商人金增敏懸賞20萬請家鄉環保局長在河里游泳20分鐘,一時,“環保局長游泳體”流行,全國多地地下水污染事件曝光,“跪求治污”、“懸賞環保局長下河游泳”等新聞熱點層出不窮,“中國癌癥村地圖”出爐,全國每六分鐘就有一人得癌癥更讓人民一片心驚。公眾要求治理水污染的呼聲日益高漲,或許有人會說浙江官員“以身試水”這是“作秀”,但這“秀”似乎作的還算實在。
去年懸賞環保局長下河游泳事件后,浙江省長在兩會表示“環境治理速度還是不夠快,執法監督還是不到位,距離每條河都能下去游泳的要求,還有較大距離”,在與江西代表團共商“美麗中國”發展大計時說“現在網民檢驗湖泊水質的標準,是市長敢不敢跳下去游泳。”為了回應“下河游泳”,去年9月,金華市副市長張偉亞、蘭溪市委書記吳國成率領15名環保局長高調橫渡蘭江。與此次浙江人大組織干部下河游泳“以身試水”一樣,高調的背后卻是有個關鍵詞我們不要忘記:“可游泳河段”。去年網友懸賞30萬元請環保局長在“河底高”河游泳事件后,龍港鎮投資1600萬元,對1377米“河底高”河進行整治,預計今年年底環保局長也可“下河游泳”了,只不過,這遲到的“下河游泳”比當初懸賞的30萬貴了53倍還多。
有時候再多的圖表和數據,恐怕都不如到河里去游一游,更能說明河水的干凈與否。未治理好的河流對人身健康有害,是不能游泳的。正因為如此,先前一些地方百姓要求環保局長下河游泳,環保局長不敢接招。在包括污水治理問題上,說得天花亂墜沒用,老百姓講求的是眼見為實。如今,官員敢下河游泳,意味著污水治理取得突破性進展,水質明顯改善。領導干部以身試水,試的不僅是政府治污水的能力,更試出了領導干部身體力行、以身作則的政績觀。這樣貼地氣的“秀”不妨多一些,秀出為政一方的自信和擔當。
另一方面,賭氣式治理固然能引人注目,有時還能收到不錯的效果,但治理環境污染終究要建立和完善目標合理、權責明確、科學決策評估、依法問責懲處的工作機制。有了這樣的工作機制,用不著市民懸賞“激”官員下河,也用不著有關方面“逼”官員下河,當地政府、環保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官員自己就會行動起來,依照治污目標行使職權,采取有效得力措施加緊治污。一個目標責任期結束后,由中立、的第三方進行治污績效評估,結果不單由群眾以是否可飲用、可游泳來判斷,也不必“逼”官員下河游泳來證明,而要通過科學的測評、以量化的數據給政府治污打分,合格或優異者依法予以獎勵,不合格或失職瀆職者依法問責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