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國家能源局所起草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辦法(試行)》(下稱“《考核辦法》”),已經由國家發改委主任辦公會討論并原則通過。根據會議提出的意見,能源局修訂后再向財政部、環保部、國資委等部委,各省政府及發改委、各電網企業和主要發電企業征求意見。
強制措施發展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出臺后,國家將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電網企業制定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通過強制性政策為地方政府、電力企業戴上緊箍咒。
按照《考核辦法》,國家將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納入配額制考核范圍,具體包括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能發電、地熱發電和海洋能發電等技術,具備規模化發展的主要是前三項。
一位能源專家稱,設計這種機制的原因考慮的是非水可再生能源所具有的特殊性。水電技術和產業已相當成熟,而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等新興可再生能源還很弱小,開發成本高,市場需求有限,不能用發展大能源的模式來發展可再生能源。
但是,配額制具有強制性,執行過程則有強烈的行政性和計劃性。在方案制定過程中,有諸多不同意見,僅是理論研究就有十余年時間。
2014年8月發改委主任辦公會專門討論《考核辦法》。熟悉方案制定的人士介紹,這次會議主要提出三點意見:一是東部地區應承擔更多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責任,提高東部地區配額指標;二是強化電網企業承擔完成配額的責任;三是配額指標分基本指標和先進指標兩級進行考核。
根據方案,計入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包括:本地區生產并消費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從區域外輸入電量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以及本地區可計量的自發自用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向其他區域輸送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計入受端地區,不再計入送端地區。
“強制”方能邁向“指標”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是我國可再生能源“十五”規劃中一項重要的政策建議。其基本含意是,在地區電力建設中,可再生能源發電需保持或占有一定的比例,使得與配額比例相當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可在各地區(各電網)間交易,以解決地區間可再生能源資源的差異。
其實,早在2007年,國務院就提出了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近幾年來,可再生能源配額制也會時不時地被拿出來“翻新”討論,但是至今,該政策帶來的效果依然十分有限。
據了解,沒有任何一個省市在2012—2013年連續兩年達到配額制征求意見稿中的指標要求,且大部分地區消納比例與指標差距明顯。
多位專家表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要想真正發揮作用,“強制性實施”是關鍵。
以英國為例,英國是早大規模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國家之一,且取得了較為突出的效果。但是在2000年以前實行非化石燃料公約時,由于缺乏相應的懲罰和強制性,英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緩慢。從2000年開始,英國實行配額制,隨著對于配額的不斷上調和法律法規的逐漸完善,英國的可再生能源的裝機量取得了較快進步。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認為,這就是強制執行的效果。
據悉,《辦法》討論稿提出了激勵措施,在年度控制能源消費總量考核時,對完成配額制指標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其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按照當年全國平均供電煤耗水平折為節能量,不計入能源消費控制量。對未完成配額指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視未完成部分折算的能源量為未完成節能任務,在其總節能量中扣除。
新能源發展尚存瓶頸
近年來,新能源被不斷提起,但真正落實到家家戶戶的卻鳳毛麟角。中國農村能源行業協會太陽能利用專業委員會主任羅振濤認為,“新能源的發展關鍵是市場,將市場打開才是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重中之重。”
目前,我國已基本掌握各種可再生能源的單項技術,也已開展了試點和示范,如北京已實施了可再生能源并網的制度;上海市鼓勵分布式能源建設,為1萬千瓦及以下的項目提供700元/千瓦容量的設備投資補貼;國家制定了生物燃料的鼓勵政策等。
我國主要分布式能源光伏發電近年發展迅速,2014年上半年,全國新增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容量99萬千瓦,超過了2013年全年分布式光伏新增并網容量。
專家和業內人士表示,雖然我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條件逐步成熟。但在技術集成和管理上還有待于加強,還存在一些政策和制度性的障礙。
“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25條規定:一個供電營業區內只設一個供電營業機構。這就使控制電網的公司一家獨大,使分布式能源難以并網。”中科院煤化所副所長房倚天也表示,由于電力公司對于可再生能源的一些不足或者是一些缺陷沒有足夠的技術準備,也導致了上網難。
同時,原科技部副部長劉燕華表示,還需打破目前能源政策和經濟政策不接軌問題,“比如現在電動汽車上不了路,有一些地方對電動汽車存在地區性的保護,還有一些新型能源體系,由于成本高,規模上不去等等,這說明能源政策和經濟政策是不吻合的,要打破條塊分割。”
對此,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表示,“新能源產業發展面臨的問題,以發電為例,主要就是貴,這就必須依靠科技升級來降低成本。”孟憲淦說,“除了市場化,降低成本才能讓更多的新能源產品走進普通百姓家”。
綠色:能源優化的必然趨勢
世界能源在經歷了以柴薪等為主的生物質能源,以煤炭、石油為主的碳基能源之后,誰將成為未來世界能源的主宰者?這是當今全世界關注、研究、探討的熱門話題。
隨著能源生產和消費總量持續增大,化石能源大量開發和利用導致能源資源的緊張、環境污染以及氣候變化等問題日益突出,以清潔能源為主體的新一波能源革命,正通過能源互聯網的建立,漸漸占據能源變革中的主導地位。
不難發現,清潔能源既包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綠色開發利用,也包括傳統化石能源的綠色轉化消費。在能源互聯網中,綠色清潔能源必將占據世界能源的主導地位。
雖然化石能源的供應危機重重,但人類生產、生活對能源的旺盛需求卻不曾削減。這一矛盾,直接改變了以石油、煤炭等傳統化石能源在世界能源結構中的主導地位,使得實現能源結構多元化成為一種必然選擇。
與傳統化石能源逐漸捉襟見肘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高歌猛進。隨著傳統化石能源的日益減少和人類可持續生存與發展的需要,水能、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正逐步從補充性能源向替代能源和能源主要構成部分轉變。
因此,不論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綠色開發利用,還是傳統化石能源的綠色轉化消費,、清潔、綠色的可再生能源都將會是能源互聯網中能源流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