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鼠成了“一家親”
在中央強力反腐風暴下,環保領域腐敗窩案不時被曝出。日前,江蘇省句容市發改經信委一科長朱某因涉嫌在污染企業關停等補貼項目申報過程中受賄131萬元,被句容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近一年中,句容市已在環境保護執法及相關專項資金審批環節立案查處職務犯罪案件9件10人,涉及環保、發改經信委、財政等多部門公職人員。
此前,浙江省海鹽縣環保局也被曝出腐敗窩案,自2014年以來,共有6人被查,包括原局長朱曉芳、副局長殳乃峰;而在2013年,安徽省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環保領域大案窩案133人,涉及環保、國土、經信委、水利、稅務、質檢等多個部門。
經媒體梳理案件后發現,環保腐敗窩案主要集中在環境影響評價、環保項目審批以及監察執法的“跑冒滴漏”三個方面:一是環保測評“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二是項目驗收有“貓膩”。三是環境執法“吃拿卡要”。句容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許某在落網后交代了自己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為監管企業牟取不正當利益的事實。許某稱,2006年至2014年年初,他先后99次非法收受20余家被監管企業所送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20萬余元。
據了解,這些落網的環境執法人員除了執法時走過場外,對于上級機關的突擊檢查,有的還向企業通風報信,與違法企業結成“利益共同體”。
對此,眾多業內人士介紹,環保系統腐敗窩案暴露出:在一些地方環保腐敗已呈“完整利益鏈條”之勢,部分環保官員與企業勾結,向治污、排污等環節伸手,產生“攜手腐敗”現象。
此外,治污企業可以獲得一定的財政資金支持。為了爭取到資金,有的企業一邊跑項目,一邊向環保系統官員行賄。一些縣市的環保局官員收了企業的賄賂后,幫助企業或項目實施單位提供虛假信息、編造虛假資料違規申請,并伙同企業老板一起到環保廳行賄。
不能僅靠一場“漂亮仗”
環保腐敗案為何頻發,原因不難解釋。霧霾、空氣、水土,隨著環境問題日益受到關注、輿論敏感度越來越高,環保部門權力凸顯,環保系統也成了腐敗案件多發的領域。行政審批、環保執法、行政處罰、排污費征收、環境監測……這些環節都成了腐敗的易發環節。可以說,環評審批,是環保部門的大權力,如果環評通不過,企業項目就別想開工,導致個別人用這種“特權”吃拿卡要,甚至是“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日常的排污許可證發放和管理中,企業為取得排污權,賄賂環保部門干部;為了逃避排污處罰,賄賂執法人員,甚至收買環保部門官員做其“眼線”,通風報信。
在此次句容的案例中,無不存在著上述環節的腐敗身影:“當辦案人員以污染事件調查的名義聯系有關部門趕至該企業,排污池卻被企業用土掩埋了。原來,企業負責人與句容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許玉潔有過電話聯系。”除此之外,一線執法人員接受監管企業吃請、禮金現象十分普遍,有的甚至與企業結成利益聯盟。“2011年至2014年間,句容市一家制造公司每年都利用春節、中秋節宴請部分環保執法人員,每次當場、當眾向每人贈送香煙和至少2000元的購物卡。”
于是,本應是一方環境的守護者,卻成了排污違法者的保護傘,形成了牢固的利益鏈,“貓鼠一家親”,碧水藍天、百姓民生就拋之腦后了。可以看到,句容市檢察院在打擊這次環保腐敗窩案中成績不菲,句容市委書記尹衛東也如是評價:“檢察院打了一場漂亮仗,取得了干部受教育、群眾齊喝彩的好效果。”但是僅僅靠這場“漂亮仗”是不夠的,要想保障句容百姓的良好生活環境,更需要一場“持久戰”。這是一場治污防霾的“持久戰”,更是將環保腐敗打擊到底的“持久戰”。“環保部門大隊長8年受賄99次”,說明當地問題存在之久、積弊之深。環保系統內是否還存在管理失職混亂、不必要的行政許可和審批是不是該減一減、“執法寬松度”是不是該收一收、審計機關再加強監管……這些,都將是當地政府部門亟需思考和解決的問題。畢竟,打擊“環保腐敗”,不能每次都靠“網友發帖”發現線索。從群眾投訴污染,到后查處貪官,碧水藍天、市容形象已被破壞,政府公信力也已隨之流失。
治污先治環保腐敗“污染源”
“企業不孝敬,可能被停產”。隨著近年來環境治理力度不斷加大,隨著行政地位、執法權力持續提升,環保部門犯罪也已經進入了“高發期”。據廣東省檢察院透露:2010年以來,我省危害生態環境職務犯罪發案數逐年上升,我省檢察機關平均兩至三天就立案查辦一件。其中包括大肆斂財的東莞市環保局原局長袁紹東、中山市環保局三角分局原局長黃玲枝,以及聲稱“盯死廠長,就會送錢”的清遠市清城區環保局原局長陳柏和。
從環保領域職務犯罪的情況來看,發案相對集中在日常監管、行政審批、行政處罰等環節。此外,還因為環保部門掌握大量環保專項資金,有些企業和環保官員勾結起來,套取資金;有些環保官員通過向企業“推薦使用”環保設備收受供應商回扣;直接敲詐勒索企業的也時有所聞。一旦收受“好處”,那些執法犯法的敗類就對企業排污放任不管,或減輕處罰。環保領域的行政處罰彈性較大,限期整改、停產整頓、關閉的自由裁量權更大,這些都為環保官員(尤其是基層執法官員)濫用職權,埋下了“伏筆”,形成了環保腐敗的隱患。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現在不少建設項目均需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為了順利通過“環評”這個準入門檻,許多企業都愿意支付額外的“好處費”。而一些掌握審批大權的環保官員,通過環評代辦機構得到好處后,違心為企業說話,充當污染企業的保護傘。
被稱為“史上嚴的環保法”,近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在這部法律里,環保部門的執法權得到了強化。如允許對部分違法行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對責令改正而不改正的行為按日計罰且上不封頂……這些很有“殺傷力”的法規,當然是公眾所期待的。然而,法律除了賦予環保部門更大權力、提高企業違法成本的同時,還必須確保環保部門執法到位,同時規范環保部門的執法行為,建立起環保部門的權力約束機制,從源頭上清除導致環保腐敗的“污染源”。
讓企業“斷奶”
“我們從新修訂環保法中能看到一個更發展、更具生態文明和人文關懷的社會未來。”北京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平粟說。
“作為企業,我們更關心的是新《環保法》的實施對我們意味著什么,有什么樣的發展機遇,企業能夠做什么?”資深業內人士鄧群建議,新《環保法》實施后,應盡快出臺節能環保等領域的綠色清單和綠色通道目錄,特別是針對京津冀等重點地區,明確節能環保等符合國家政策,特別是有助于京津冀發展的項目,簡化審批程序、簡化流程、減免費用等。
不過,企業也提出了很多現實問題。“中國治理環境問題,大挑戰來自于地方政府。”中環循(北京)環境技術中心總經理龔宇陽說,“在地方上,有些政府官員整天忙著招商引資,與企業走得非常近,這怎么去監管呢?”
龔宇陽舉例曾接過兩個地方領導的短信,一是某地環保局長發給他的,說自己正在一個拆遷工地,協助城管部門拆遷,這“是一把手安排的任務”;另一短信,是這位環保局長說他正在深圳招商。“這位環保局長說他一個星期,白 黑、5 2都在忙著招商和其他事務,這牽扯了他大部分的精力和時間。”
龔宇陽說,因此很多企業認為,自己落戶這個地方是地方政府千方百計招商引資過來的,地方政府就對之有責任,要對其一些環境違法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加上一些污染大戶往往也是利稅大戶,受到地方一些領導的“特別關愛”。新《環保法》實施后,關鍵是地方政府要擺正自己的位置,要讓企業“斷奶”。
環保執法更給力
新環保法被成為“史上嚴的環保法”,僅完整保留了原法的2條規定,其余45條款全部做了修改,此外,新增了23條法律規定。
“新環保法有創新意義的部分是確立了保護優選、損害擔責的原則。”山西省環境監察總隊政委許榮民說,新環保法將環境與經濟的關系做了全新表述,那就是在遇到經濟建設與生態保護發生沖突時,特別是遇到生態紅線,像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源地等特別需要保護的區域,那就要犧牲經濟發展。
“按日計罰”被認為是此次環保法修改的一大亮點。根據新環保法規定,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做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并且罰款上不封頂。許榮民認為,一旦“按日計罰”,屢教不改的違法企業將無法生存。
和現行環保法的“軟弱”不同,新環保法“硬氣”的內容之一,就是賦予環保部門執法權。“以前環保部門想要阻止污染,無從下手,人家繼續污染,你也沒法封人家的設備,只能看著污染繼續。”業內人士表示,“環保部門有了執法權,就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設施、設備,責令單位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環保部門可以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人員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今后的環保執法人員執法時就有了底氣。”
同時,新環保法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對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對于履職缺位和不到位的官員,規定了處罰措施。如出現環境違法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分管領導、環保部門等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新環保法規定公民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許榮民解釋,從中可以看出環境保護不再只是政府和企業的義務,更擴大到普通公民,并賦予公民更多權利參與到環境保護中。“人人環保”是新環保法提出的理念,政府、企業、公民三者形成環境保護的主體構架。他說:“但愿新環保法能為我們打造出一個青山綠水的美麗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