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石化事件持續發酵 唯GDP論英雄時代一去不返
事件追蹤
1月8日晚,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因設備故障導致火炬氣燃燒,排放大量黑煙,使局部空氣質量惡化。
1月9日,由于數月內屢次排污涉嫌環境違法,蘭州市環保局公開點名批評蘭州石化,向媒體發通報——《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屢次排污,社會責任何在》,并要求其向市民道歉。
1月10日晚,蘭州石化公開回應稱“誠懇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批評”并承諾積極整改相關污染問題。
整個事件的前因后果大致如此,而事件的高潮在于有媒體報道指出蘭州市此舉意在“逼宮”蘭州石化整體搬遷。盡管蘭州市市長袁占亭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否認了這一說法,但關于蘭州石化搬遷的話題仍未平息。
袁占亭明確表示,處置和通報環保違法是新環保法賦予政府部門的職責,與搬遷事宜無關,搬遷事宜須與中石油協商。蘭州石化為蘭州市乃至甘肅省經濟建設都做出了重大貢獻,但功不蓋過、瑜不掩瑕,有關環境污染的問題,仍需要切實改進,真正做到還蘭州市民一片藍天綠水。他說,如果蘭州市真有什么“醉翁之意”的話,那就是通過對蘭州石化的批評,提醒所有在蘭企業切實履行環保承諾,任何企業都不例外。
也有媒體認為,近年來,蘭州市政府一直對蘭州石化頗有微詞,雙方至少在面子上過得去。此次通告措辭如此嚴厲,為歷年所罕見,無疑將矛盾公開化之。
持續發酵
近十年來,蘭州石化的污染問題屢屢見諸報端。每一次的新聞由頭各異,有突發的爆炸事故引發反思,有民眾的抗議上訪激起討論,還有自來水遭遇苯污染之類的重大環境事件讓舊事重提。而這一回,成為了“新聞由頭”的,卻是地方政府和央企之間矛盾的公開化。
此事件引發的討論,連日來持續發酵。首先是地方政府訴諸輿論的手段,不是常規的關停或者限批,更不是按照剛剛開始施行的“史上嚴的新環保法”去追究企業的法律責任。其次是企業避重就輕地“回應”,或者更像是“回擊”,將政府推向“陰謀論”的尷尬境地。
正如西北師范大學教授、蘭州市環保局原副局長白永平所說,作為石化企業,本來就容易出事,“跑冒滴漏”和故障事故造成的污染在所難免。以蘭州石化為例,它的污染問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以前搞環保,更多的是抓些“邊角”的事情,一定是要為GDP讓路的。主要矛盾是經濟問題,所以以前不管是發生事故污染也好,央企怎么“難管”也好,都未像如今這樣公開“吵架”過。
雙方其實有過一段漫長的蜜月期。資料顯示,西固區一直是甘肅省和蘭州市的核心工業區,該區工業經濟總量占蘭州市工業經濟總量的近2/5、甘肅省的近1/10。另一項數據顯示,蘭州石化在2009年起成為甘肅省納稅超百億元的企業。
在為蘭州貢獻的同時,蘭州石化也帶來了環境污染。蘭州在過去一直位居全國污染城市前列,與其關系莫大。
隨著“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的“美麗中國”理念成為主流,重污染大戶難免失寵,蘭州石化亦不例外。更何況,它地處蘭州市重要水源地黃河上游、城市上風向,空氣污染自不必說,去年四月因輸油管道泄漏導致的那次水污染危機,使得蘭州全城停水,市民恐慌不已。
隨著2012年蘭州和甘肅的主政者開始鐵腕治污,蘭州石化搬遷成為蘭州、甘肅兩級政府的公開訴求。石化圍城卻只是問題之一,不應忽視的,是蘭州市目前的城市發展困境。
媒體觀點
錢江晚報:要說蘭州石化的“撒氣”給蘭州民眾帶來了傷害,責任都在蘭州石化,恐怕多少有失公允,應該向蘭州市民道歉的,當然還包括在近60年“姻緣”中曾經陶醉過了的當地政府,以及監管長期以來效率低下的職能部門。眼下解決問題的佳途徑,應該是法治。這也是一級政府部門處理社會矛盾的基本依據,而不是比誰在道義上更優越些,比誰的手腕力氣更大些。只有建立在法治秩序上的翻臉,這場發難才不至于淪為一場僅僅停留在“社會責任”概念上的口水仗,才不至于俱敗俱傷。
華商報:在媒體的報道中發現,原來是當地政府想讓蘭州石化搬遷到蘭州新區去。雖然蘭州市市長否認,但從他的“盡管一直在推動搬遷”、“溝通的主體一定是中國石油”等回應當中,能夠感受到,這次多部門參與的環保督查,污染并非主因。在蘭州石化與當地政府的爭執中,放在首位的不是老百姓的訴求。不是因為老百姓想讓企業搬遷,政府才讓企業搬遷;而是政府想讓企業搬遷了,才讓企業搬遷,只不過打出了“向人民道歉”的大旗而已。換句話說,老百姓仍舊是工具、手段,而不是目的。而這也正是觀察這一事件,值得我們深思的地方。
人民網:光說一句“對不起”,污染就能“煙消云散”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核心問題是,蘭州石化如何治污、能否有效治污。如果蘭州有關方面只是讓蘭州石化道歉,自然無意義。而在蘭州石化看來,地方政府此舉無非是想一步步對企業實施“逼遷”。透過已知的信息,蘭州方面確實希望蘭州石化“搬家”。但這種搬家究竟是為了治污,還是為了GDP與土地財政,令人關注。要知道,污染物會飄。北京開APEC會議,幾百公里外的企業都被暫停予以“配合”。從蘭州到蘭州新區,“污染搬家”有意義嗎?從蘭州石化的角度,花巨資搬遷顯然是虧本的。對政府而言,如果挪個“巨無霸”企業到蘭州新區,無疑會極大帶動新區的就業與商業,蘭州石化的原址更可進行“熟地炒作”。所以,蘭州石化質疑當地政府的動機,并非全無道理。治污非常重要,但也須警惕以治污為幌子打其它算盤。
正視陣痛
經過幾個回合的“較量”,雙方終于和解。這場風波看似平息了,但留下的很多問題值得深思。
一個石油化工企業,分布在一個城市的上風上水區域。從工業布局來看,蘭州石化所處位置是不合理的。但是,蘭煉、蘭化建廠是在上世紀50年代。當時廠區周邊還是荒野;而且請別忘了,我國環評法的頒布是在2002年,那個時候根本沒有環評這碼事。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大項目的建設成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蘭州如今遭遇“石油圍城”,的確有其歷史成因。
蘭州市公開斥責蘭州石化,有人形象地說,蘭州市和蘭州石化之間的“蜜月”期過去了,“裂痕”出現了。為什么會出現“裂痕”呢?因為時代變了,國人的環保意識強化了,唯GDP論英雄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
黨的十八大以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由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拓展為包括生態文明建設在內的“五位一體”。為了建設“美麗中國”,發展經濟絕不允許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我們不再一味追求大干快上,轉而追求發展質量;我們不再一味追求發展規模,轉而考慮綜合效益;我們不再一味追求發展速度,轉而注重環境影響。
從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環保法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實際上,對本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也是對公民的生命健康負責。蘭州市政府“寧要碧水藍天、不要金山銀山”,果斷處置違法排污企業并及時公布相關信息,值得點贊。與此同時,被痛斥的蘭州石化公司在時間表態“接受批評”,并迅速啟動一系列深度治理和升級改造工程,也值得肯定。
至于人們熱議的“搬遷”問題,盡管對企業來說可能帶來“陣痛”,但從長遠來看也是勢在必行。希望地方政府和企業之間能夠友好磋商,盡快拿出一個穩妥可行的方案來。此外,在我國城市化、城鎮化加速推進的今天,在城市規劃和工業布局上還需慎之又慎,嚴格遵守環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并充分考慮城市擴張的因素,避免再次出現類似蘭州“石油圍城”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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