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企業熱衷“綠馬甲” 環境保護豈是嘴上功夫
類似的“綠馬甲”現象,不是我國的特產。在發達國家也有不少企業穿著“綠馬甲”野蠻生長,因此有專門的詞匯“漂綠”(Greenwashing),專指某些公司或項目借由綠色環保之名蒙蔽公眾,背后卻別有所圖,甚至是與環境保護南轅北轍。在我國,去年6月環保部開出了4.1億元罰單,19家企業因脫硫數據造假被處罰,這些受罰企業中就不乏宣稱脫硫設備先進、享受國家脫硫電價補助的電力企業。現實生活中,號稱是“世界自然保護支持者”的家居公司上了環保部重點環境污染黑名單;一些耗水量大的所謂的清潔能源項目,竟然在水資源匱乏地區匆匆上馬;一些跨國集團進入中國市場后,執行著雙重標準,環保停留在嘴上。這樣的“綠馬甲”企業,其實就是黑心企業。
為何有企業熱衷于穿“綠馬甲”?原因是這種“掛羊頭賣狗肉”之舉能給企業的形象貼金,能給企業帶來不少好處。這些年來,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明顯戴有污染帽子的企業很難受到地方政府歡迎,而穿著“綠馬甲”的企業則能夠獲得更多支持,甚至經濟上的補助。此外,公眾的環保意識也越來越強,一些可能污染環境的商品遭到冷遇,打上綠色標簽則能獲得好的銷路。
但是,面對這樣想借用“綠馬甲”蒙混過關的企業,我們不能讓它肆意忘形,必須給以嚴厲的處罰和制止。所以,環境保護不是口頭作業,而是需要用實際行動共同努力的。作為企業,要有一定的企業責任感,著實把環境問題落實在行動上;作為公眾,要增強自身環保意識和鑒定能力,對存在“綠馬甲”現象企業及時舉報;作為環境監管部門,要在強有力的制度下加強監管力度,對任何污染環境現象解決亮劍,嚴懲不貸;作為國家,要完善健全環保制度,讓權利在強有力的制度保障下運行。
所謂“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再漂亮、迷人的“綠馬甲”,也終有露馬腳的時候。這些企業,只有把綠色口號化為綠色行動才值得尊敬。如今,被稱為“史上嚴”新環保法賦予環境監管部門“金箍棒”,要是違法企業再想用“綠馬甲”蒙混過關,必將被嚴厲的處罰迅速打回原形。
拓展:漂綠
由“綠色”(green,象征環保)和“漂白”(whitewash)合成的一個新詞。用來說明一家公司、政府或是組織以某些行為或行動宣示自身對環境保護的付出但實際上卻是反其道而行。這實質上是一種虛假的環保宣傳。這個詞初在1990年代初期在美國被開始使用,為人所知的就是在1991年3月和4月間的一本名為《MotherJones》的左翼雜志中的文章標題而聲名大噪。18年后,它在中國大行其道。
漂綠一詞通常被用在描述一家公司或單位投入可觀的金錢或時間在以環保為名的形象廣告上,而非將資源投注在實際的環保實務中。通常是為產品改名或是改造形象,像是把一片森林的影像放在一瓶有害的化學物上。環保人士經常用“漂綠”來形容長久以來一直是大污染者的能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