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理空氣污染?如何嚴格執法?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日前建議,要像森林公安一樣,賦予環保部門執法權、偵查權,讓環保執法者的權力更大一些,設立環保警察,讓他們手上有“槍”。
新的一年,環保部門首要的一項工作就是落實新《環保法》。如何讓守法成為涉污企業的一種習慣?無數環保事件早已說明,徒法不足以自行。新《環保法》即使是被稱為“史上嚴”的環保法,若缺乏強有力的執法力量將其落到實處,也不足以對污染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有效遏制。而一些地方環保部門的執法困境在于,雖有調查權卻沒有強制權,一些涉污企業對環保執法或敷衍應付,或置若罔聞,這樣的執法格局不扭轉,既有損法律和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又會給公共利益造成更大的禍患。
而環保警察的出現,有力填補了環保部門的職權空白,正可謂恰逢其時。
專職“環警”來盯梢
江蘇省宿遷市公安局不久前得到了宿遷市設置環境保護警察支隊(環境保護分局)的編制批復。這意味著,江蘇省首支專業的環保警察隊伍即將投入戰斗。
2014年,兩高對環境犯罪的司法解釋出臺,環境犯罪的打擊力度顯著加大,此后半年內,公安部門立案偵辦的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達247起,是過去10年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總和。今年上半年,全國各級環保部門累計已向公安機關移交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861件。
事實上,“環保警察”是一個俗稱,各地有不同的叫法。在河北是“環境安全保衛大隊”,在遼寧是“環境安全保衛總隊”,在貴州是“生態環境安全保衛總隊”,在山東是“食藥環偵查總隊”,在浙江的很多城市則是“環境犯罪偵查大隊”。
去年10月9日,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環境犯罪偵查大隊正式掛牌,成為新一支地方環保警察隊伍。佛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徐舟表示,佛山之前有過環保與公安聯合執法,但成為專門的相關執法機構是次,他表示,“環境犯罪偵查”這個名字明確地指出了機構的職能。
目前,環保警察參與辦案的案子集中在三類:其一是排放重金屬、危廢物質超過3噸以上的案子,其數量多,隨后是超標三倍以上排放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等污染物的案子,此外還包括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等排放污染物的案子。
利于行政與刑事執法無縫對接
近日,江蘇常熟市環保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在大義管理區東聯村向陽路邊的廢棄魚塘填埋場,違法傾倒工業污泥。
接報后,環境執法人員赴現場,查獲兩輛裝載20余噸工業污泥的貨車。隨后,執法人員對停放在小山停車場的兩輛涉案車輛進行查封、扣押。“能夠順利查扣這兩輛涉案車輛,得益于常熟市警方派駐在常熟環保局的一位民警全力協助。”常熟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長劉瑋坦言,新《環保法》實施后,環境案件數量大幅上升,如果有一支既專業又專職警察隊伍參與處理環境違法案件,那對環境執法來說無疑是如虎添翼。
“讓環境違法行為入刑,這對環境監察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宿遷市環保宣教中心主任李培忠曾經在環境監察部門工作多年。他說,新《環保法》實施,對多年來沒有刑事執法權的環境監察人員帶來了挑戰。新《環保法》實施前,環境執法人員檢查發現偷排危險廢物行為,就處以行政處罰。現在如果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就需要具體鑒定。在取證、攝像、口供、筆錄等方面,執法人員需嚴格依照程序。
李培忠說,環保警察可以對環保行政部門職權之外的、破壞環境構成刑事犯罪的行為進行立案偵查,這是對環保行政部門職權的有效彌補,不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有效改變了以往“以罰代法”敷衍了事的處理方式,加大執法力度和提高環境違法成本。此外,環保警察的設立,還可以減少環境執法阻力。
江蘇省善融律師事務所主任周斌認為,環保警察理念的提出,是對環保部門職權空白的有效彌補。專業環保警察隊伍出現,有利于推進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無縫對接。
違法排污難再“任性”
僅以佛山環保警察來看,廣東省佛山市從正式成立環保警察至當年年底,3個月共立涉環境污染案19宗,破案10宗,刑拘犯罪嫌疑人34人,逮捕32人,移送起訴15人,查處了一批重點污染環境的企業,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取得明顯成效。
“以前我們在執法過程中經常碰到企業阻撓,甚至暴力抗法,現在有了‘環保警察’,次感覺執法的腰桿子硬了起來。”佛山市環保局的一位執法人員說。
佛山市環保局的相關負責人介紹,佛山市公安局與環境保護局聯合執法,在公安局經偵部門設立“環保警察”,即環境犯罪偵查大隊,該大隊也成為廣東省首支在經偵部門組建的開展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專門隊伍。隨后各區公安部門也相繼設立“環保警察”。
佛山市公安局負責人表示,“環保警察”的設立大大簡化了環境犯罪案件的查處程序。以前環境犯罪案件的查處程序繁瑣,環保部門發現涉嫌環境犯罪后,必須先采取,待出具監測結果并經省環保廳認可后,才移送給公安部門進行偵查,在這個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逃匿,或者毀滅證據,給后續偵查帶來困難。“現在‘環保警察’有權采取強制措施,若發現該廠有嚴重污染環境的違法犯罪嫌疑,當場即可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案偵查。”
廣東省環境監察局局長周全表示:“‘環保警察’可以時間介入調查,省去中間環節,一些重大環境犯罪案件可直接立案偵查,案件偵辦時間可縮短一半。”佛山市委書記劉悅倫表示,“環保警察”在不增加編制的情況下增強了環保執法的剛性和法律的性,對減少企業違法排污起到明顯作用。
“警察有刑事執法權,有強制扣押、行政拘留各種執法方式,破壞環境、破壞秩序,抗法等可以采取硬性措施。”保定市環保局主管環境執法的副局長朱宇光說道,“警察在,企業不敢反抗,一說起做筆錄都怕了。”
(本文資料來源:新京報、人民政協報、中國環境報、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