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發布的“十三五”規劃中,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被提出,并作為未來金融體系創新中的重要一環。可以說,綠色金融已上升為的戰略目標和發展規劃,眾多學者和投資者都看到了其中隱藏的巨大發展機遇。
據公開資料,未來5年我國每年需要對綠色行業投入至少3200億美元。事實上,國內的綠色金融市場已拉開大幕,2015年12月,央行建立了綠色債券市場,同時發布了全國性綠色債券發行的指導意見。2016年,浦發銀行發行綠色金融債券,上海證券交易所力推綠色債券,引導債券市場支持綠色產業。
截至2014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信貸余額達7.59萬億元。其中,21家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信貸余額達6.01萬億元,相當于年節約標準煤1.67億噸、水耗9.34億噸,年減排二氧化碳當量4.00億噸。未來5年,綠色金融將為環境效益的提升打開重要空間、引爆千萬億市場的聲音一時間不絕于耳。
逐步駛入快車道
“從目前國內綠色債券市場來看,其發展速度之快,是有些超出其他國家預期的。”業界資深人士唐嘉欣指出,雖然央行39號公告發布比預期略晚,但短短幾個月,市場對綠色債券的需求增加迅速,更多金融機構和企業都在排隊準備。
不僅“十三五”規劃提出要建立綠色金融體系,2016年G20會議也新增了綠色金融議題,綠色金融的潮流不可阻擋。若將央行去年12月發布的第39號公告視為我國綠色債券市場一個標志性起點的話,那么僅3個多月,在各方推動下,我國“貼標”綠色債券已逐步駛入快車道。
3月29日,浦發銀行披露了今年第二期綠色金融債的發行情況,5年期的“16浦發綠色金融債02”終票面利率為3.20%,與可比政策性金融債的利差僅為17個基點左右。至此,國內已發綠色金融債規模已達490億。
除了金融債,綠色公司債的制度框架也搭建成形。4月16日,上交所正式發布了《關于開展綠色公司債券試點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在上交所的綠色債券業務規則中,融入了綠色債券準則(GBP)的重要原則和國內外綠色金融領域專家的意見,并參考了上在綠色債券領域處于地位的交易所的做法,對綠色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使用和信息披露提出了針對性的要求,較為嚴格。
作為公司債券的子品種,上交所綠色公司債券將在現有公司債券規則框架內推進,具體產品類型除了綠色公司債券,也包括綠色資產支持證券等其他類型。
企業發行綠色債券興趣濃
與此同時,根據國家發改委2016年初發布的《綠色債券發行指引》,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可以享受更為優厚的“待遇”。首先,發行綠色債券的企業的發債條件有所放松,可以不受發債指標的限制,募集資金高可以占到項目總投資的80%。其次,發債企業可以使用不超過50%的綠色債券募集資金償還銀行貸款、補充運營資金。對于那些信用良好、債券發行利率較低的企業來說,發行綠色債券可以置換高成本債務,降低財務負擔。
2015年7月份,中國銀行作為協調人,協助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3億美元境外債券發行,期限3年,成為中資企業發行的首單綠色債券。中國企業的綠色債券理念受到世界范圍的認可,債券認購倍數近5倍,參與認購的投資機構近70家。
中國銀行新疆分行行長竇波表示:“債券路演時獲得的市場認可超出預期,終債券票面利率確定為2.5%,遠低于境內債券利率水平。不僅節約了企業融資成本,也為企業的海外融資積累了經驗。”
2016年以來,不少上市公司積極發行綠色債券。某上市公司今年2月初發出了《關于擬申請發行綠色債券的公告》。企業相關人士表示,為進一步加快該公司戰略轉型,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改善公司債務結構,滿足公司資金需求,該公司擬申請公開發行不超過人民幣25億元的綠色債券。
據了解,本次綠色債券每張面值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在債券期限、還本付息方式方面,該綠色債券期限為不超過5年,每年付息一次,分次還本。本期債券從第3個計息年度開始償還本金,在債券存續期的第3、4、5個計息年度末分別償還33%、33%、33%的債券本金。年度付息款項自付息日起不另計利息,到期兌付款項自其兌付日起不另計利息。
“本次綠色債券的募集資金擬用于投資公司‘清潔熱力項目’(如本次募集資金到位時間與項目實施進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需要以其他資金先行投入,募集資金到位后予以置換),并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營運資金。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公司財務狀況、項目投資情況、市場行情情況等實際情況具體實施。”上述企業公司公告顯示。
避免劣幣驅逐良幣
誠如“加快和簡化審核類”債券審核程序,提高審核效率。同時放寬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的準入條件,包括將“債券募集資金占項目總投資比例放寬至80%”;“綠色債券不受企業發債指標限制”;“在資產負債率低于75%的前提下,核定發債規模時不考察企業其它公司信用類產品的規模”等。此外,企業綠色債券在用途方面也更加靈活。
有了這些優惠措施,加上融資成本較低,也容易催生一些發行主體的“漂綠”行為。即一些債券打著綠色債券的旗號,實際資金并未進入綠色項目領域。這也正是馬駿所擔憂的劣幣驅逐良幣。
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經濟學家馬駿看來,關鍵是要保證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募集的資金真正的投入到綠色項目中去。他表示,“在監管層面也需要發各種各樣的公告性指導意見,要求發債企業進行披露,這是要求,但是誰來保證執行,需要第三方機構,需要評級機構給予監督”。
經驗表明,引入獨立第三方的綠色評級與認證是保障綠色信息披露的充分性與準確性的有效機制,將綠色因素引入信用評級則更有助于投資人更全面的評估綠色項目的償債保障能力,吸引投資者進行綠色投資。
目前,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中節能咨詢、東方金誠、中誠信、大公等國內機構也對我國綠色債券發行實踐和對綠色信用評級及認證進行了探索。
從已發行的3家綠色金融債的認證機構來看,浦發銀行與青島銀行均委托了安永對其發行的綠色金融債券進行了第三方認證,興業銀行則委托了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進行第三方認證。
馬駿認為,在綠債評級中,還是要逐步提高量化成分。“如果綠債評級和第三方認證搞得好的話,有助于真正綠色企業降低成本,你假設能夠把不同級別的綠色量化出來,有深綠的、淺綠的、黃色的、黑色的,某種意義上來講可以成為債券定價的依據。”
(本文綜合中國環境報、上海證券報、經濟日報、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