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被稱為“車輪上的國家”,那么中國呢?有人說是“自行車王國”,這個答案沒錯,但實際上早在2010年,中國已經取代美國成為大的新車市場。
根據中汽協公開消息,2018年汽車產銷分別為2780.92萬輛和2808.06萬輛,連續10年蟬聯第一。
私家車、出租車、順風車、快車、共享汽車……不知不覺中,汽車已經成為我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可是,如何汽車除了環保問題,咋整?
想當初德國大眾“尾氣門”鬧得沸沸揚揚,大眾集團為此同意支付的相關罰金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股價跳水約40%,代價不可謂不慘重。
近些年,關于汽車環保問題的消息多來自于發達國家,究其原因,歐美、日韓等發達國家在汽車環保領域制定了完善的制度標準。
以美國為例,1959年開始控制汽油車CO和HC尾氣排放,制定了大氣質量標準;1961年,強制執行排放控制;1966年,首次制定有關HC和CO的廢氣排放標準; 1988年,要求從1994年開始生產的汽車裝備汽車診斷儀,監測汽車排放……
而且早在上世紀90年代,美國就出臺《防污染法》,規定所有進口汽車必須裝有防污染裝置,并制定了幾近苛刻的技術標準。
無論是本土生產的汽車,還是進口汽車,都有了越來越完善的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技術標準。無論對汽車行業本身健康可持續發展,還是控制汽車污染排放,無疑是必要且必須的。
我國雖然略顯滯后,但一直在進行探索。從油品品質提升,到尾氣排放控制,也有了基本的框架結構,只是仍需要繼續更新完善。
2016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全面推廣國五標準,淘汰黃標車與老舊車380萬輛。要求從新車達標監管、在用車環保管理、黃標車和老舊車加速淘汰、車用燃料改善及車用尿素供應等方面綜合施策。
而原環保部(生態環境部)發布的《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年報(2017)》已經明確顯示:機動車污染已成為我國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是造成細顆粒物、光化學煙霧污染的重要原因。
所以你看,往小了說,汽車環保問題可能會危害民眾健康;往大了說,跟藍天保衛戰、污染防治攻堅戰等息息相關。
再把鏡頭拉回現在。幾日前,準確說是2019年8月1日,生態環境部發布消息,因環保問題,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自即日起召回2016年2月29日至2018年10月16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進口奔馳汽車(GLE SUV和GLS SUV),共計302輛。
“因環保問題”,到底是什么環保問題?這些車輛存在尾氣催化轉化器混裝情況,導致無法滿足機動車排放標準等要求,可能導致車載診斷系統報警。
這事兒看起來不大,但具有不小的標志性意義。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2019年7月份發布的國內乘用車召回公告分析:7月份共發布召回公告21則,涉及召回汽車共374834輛。
7月份的召回品牌有12個,有進口,有合資,也有自主品牌,囊括德系、日系、意大利、美國、自主等幾大車系。都是因為哪些原因召回呢?
豐田的保險杠問題,本田的氣囊問題,保時捷的變數箱問題,福特的懸架問題,寶馬的線束問題……當然也包括奔馳的環保問題,具體來說是排放問題。
既然說到了環保召回制度,咱們多說幾句,這項制度在歐美發達國家已經實施多年,而且卓有成效,前面所說的“尾氣門”就是典型的代表案例。
同樣以美國為例,美國《清潔大氣法》規定,車輛、發動機或裝備廠家生產的一批或一類產品在其使用壽命期內不能滿足排放標準,環保署(EPA)有權要求這些廠家實施召回。
反觀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58條規定:“國家建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保護召回制度。”截至目前,該項制度尚未建立。分析認為,德國奔馳的召回,對我國正式啟動環保召回制度,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實踐經驗。
說來也巧,就在奔馳召回事件之后的4天,即2019年8月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征求《機動車環境保護召回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標志著機動車環境保護召回將有法可依,機動車生產者的責任義務、缺陷調查及召回實施程序將日漸明晰。
征求意見稿中指出,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進口和銷售的機動車。生產者獲知其生產、進口的機動車存在環保缺陷的,應當主動召回。拒不召回的,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會同生態環境部責令召回。
召回實施與管理上,征求意見稿規定:生產者實施環境保護召回,應當制定召回計劃,并自確認存在環保缺陷之日或被責令召回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管總局和生態環境部備案。修改已備案的召回計劃應當重新報備。
就像生孩子要懷胎十月,一項政策標準的出臺,也不是突然就橫空出世。實際上,我國機動車環境保護召回制度在此之前,已經經過了4年的修訂,數易其稿。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的說法,下一步,將在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盡快完善,力爭早日出臺實施。畢竟作為“車輪上的國家”,怎么能連汽車環保召回制度都不完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