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
《寧波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8月9日
附件: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日前,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寧波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十四五”時期,寧波市乘勢而上開啟高水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市新征程,須在發展動能轉換、城市能級提升、制度優勢再造上實現大突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也將面臨重大機遇和挑戰。
規劃目標要求,到 2025 年,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力爭走在全國制造業發達地區前列,“美麗寧波”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基本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格局更加成型,生態系統狀況與服務功能穩定提升。綠色發展競爭力更加強勁,基本實現經濟社會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續削減,溫室氣體排放增速趨緩。生態環境更加優美,環境風險和生態安全得到有效管控。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顯提高。(綠色低碳發展格局總體形成。生態環境質量高位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建立。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建立。)
該規劃的主要指標有:“十四五”共設置生態環境保護重點指標18項,其中約束性指標7項、預期性指標11項,涵蓋環境質量、總量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土壤與固廢管理、生態保護四大方面。
注:①因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響,2025 年目標設定時結合 2019 年基數統籌考慮; ②“地下水質量Ⅴ類水比例”按 6 個地下水國考點位水質計算。
規劃明確:
要著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1、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
2、推進產業經濟綠色發展
推進工業節水改造和水循環梯級利用,2025年單位GDP用水量小于16立方米/萬元。
到2025年,淘汰落后產能企業1000家,完成“低散亂污”企業和“兩小”企業整治提升全覆蓋,每年完成低效工業區塊改造提升20個以上。
3、促進能源體系低碳轉型
到2025年,創建市級及以上綠色工廠500家、綠色園區10個,重點“兩高”行業實現綠色工廠星級創建全覆蓋。
2025年,地方煤炭消費總量完成省定控制目標。
到2025年,全市天然氣利用總量達到32億方/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600萬千瓦。
到2025年,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持續下降。
4、打造綠色交通運輸體系
2025年底前,國Ⅲ及以下標準的老舊柴油車和國Ⅳ及以下重型營運柴油貨車基本完成淘汰。
到2025年,全市公交車清潔能源化比例75%以上,出租車(巡游出租車)基本實現清潔能源化,新能源汽車占機動車增量比例20%以上。
5、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挑戰
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1、深化提升水環境建設
到2025年,所有區縣(市)完成城鎮“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市控斷面水功能達標率達100%。
到2025年,總氮、氨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等重要指標得到有效控制,飲用水水源水質顯著提高,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穩定保持100%。
到2023年,全市生活小區和公共服務單位基本完成“污水零直排區”提升工作,老小區、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設施空白區基本消除,中心城區市政主干道基本完成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到2025年,新增污水管網1300公里以上,改造管網300公里以上,全市雨污分流排水體制基本形成,城鎮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85%以上。
到2025年,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標準化運維全覆蓋,整體出水水質達標率95%。
2022年底前,全市重點工業園區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實現園區和企業雨污水收集系統完備,嚴格實行雨污分流。
2、精準推進大氣環境改善
到2025年,全市域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氣。
2025年,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空氣質量達標比例80%以上。
到2022年,寧波港區集卡車尾氣排放抽檢合格率在98%以上,集卡車冒黑煙現象基本消除。
到2025年,集裝箱及5萬噸級以上干散貨專業化泊位岸電全覆蓋。
3、統籌強化土壤污染防治
加快土壤污染詳查成果應用,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受污染耕地溯源排查工作,建立污染源全口徑清單。
4、全域推進無廢城市建設.
到2025年,固體廢物綜合治理格局進一步完善,無廢建設主要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5、陸海協同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該規劃涉及到的重點工程項目: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原則,在六大領域安排實施78個重大工程項目,總投資約593.6億元,其中“十四五”投資約476.3億元。詳見附表2。
原標題: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