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河是長江一級支流,發源于云南省昭通市,在四川省瀘州市匯入長江,素有“美酒河”“英雄河”的美譽。赤水河流域(四川段)全長229公里,流經川、黔共界段長約184公里,完全流經四川段長約45公里,流域面積約6101平方公里。赤水河是長江上游唯一沒有修建干流大壩、仍然保持著自然流態的大型一級支流,同時也是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長江上游的重要支流和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有著特殊的區位優勢和保護價值。
赤水河生態環境岌岌可危。上世紀五十年代,根據“大躍進”時期的工業布局,西部地區快步推動小水電興建和礦山的開掘,赤水河周圍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伴隨著支流小水電的密集開發,赤水河河道脫水嚴重;同時礦山開掘導致大量含重金屬的礦井涌水進入赤水河,極大地壓迫了魚類的生存空間,赤水河流域150多種土著魚類,30多種重點保護魚類的生存環境受到了致命威脅。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近年來,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挽救赤水河流域岌岌可危的生態環境,四川省委省政府印發了《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護條例》,在硫磺礦區治理、全面禁漁、小水電清退等方面開展了大量艱巨的工作。四川省從赤水河流域整體出發,系統考慮生態環境保護與區域發展的關系,全力糾正影響赤水河流域生態環境的突出問題,堅決做好赤水河流域生態保護工作。
關鍵詞:電退水進
赤水河流(四川段)共有小水電132座,按處置方法分類,保留小水電1座(古藺縣轎子頂電站),裝機總容量6400kW;退出小水電131座,裝機總容量77565kw,計劃2024年底全部退出,截至2022年5月30日,已累計退出77座,退出率58.3%。
高度重視抓整改。2021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同意有關部門聯合出臺進一步做好小水電分類整改工作的意見,督促指導秦嶺、張家界、赤水河按意見要求開展“回頭看”。2017年8月7日至9月7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四川開展督察時指出,全省已建成的水電站大多采用引水式開發,生態流量下泄監管不到位,導致部分河段出現河道減水或斷流。
退站拆壩通經脈。四川省委省政府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將開展赤水河流域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從生態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統籌生態保護、綠色發展與民生改善。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確保安全的原則,有效解決不利影響,復蘇河湖生態環境。妥善處理小水電退出、整改中的各種突出矛盾和利益關系,推動小水電轉型升級、綠色發展,維護河流健康生命、打通“任督二脈”,重回自然靈動。
因地制宜開藥方。在前期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四川省委省政府深入細致復核分類情況,確保每座電站分類準確、科學合理、有據可依。以有效解決小水電影響流域生態系統突出問題,保障群眾生活、生產為目的,因地制宜制定整改措施,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節點,按照“一站一策”要求,做細做實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各個環節,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全力抓好赤水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切實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
關鍵詞:十年禁漁
先行先試探前路。作為重點水域禁捕退捕試點河流,2016年,赤水河率先開展禁捕退捕工作,先行試點、探索路徑,合江縣先行試點退捕漁船45艘、漁民83人,并順利通過國家驗收。作為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赤水河,根據《農業部關于赤水河流域全面禁漁的通告》,自2017年1月1日0時起,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
多措并舉立機制。2021年4月,瀘州市1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落實瀘州市長江流域長效管理機制的意見》,明確14項重點任務,推動建立抓長效、管到底的制度框架,為做好“十年禁漁”打下牢固基礎。為強化“十年禁漁”各項工作責任落地落實,2021年9月,瀘州市制定《瀘州市長江“十年禁漁”工作約談辦法(試行)》,有力推進赤水河流域“十年禁漁”工作順利開展。同時,為規范群眾休閑垂釣行為,赤水河流域的合江縣、敘永縣和古藺縣于2021年5月分別制定和發布垂釣管理辦法。為打擊赤水河流域非法捕撈和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市縣兩級漁政部門會同公安(含長江航運公安)、海事、市場監管等部門組織開展“中國漁政亮劍2021”“護漁百日聯合行動”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按照“六有”標準,赤水河流域的合江縣、敘永縣和古藺縣漁政執法隊伍加快配備執法人員和執法船艇、無人機、視頻監控等執法裝備,設置漁政協助巡護崗位。2021年9月召開重點水域聯合監管禁漁工作交流會,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
2020年7月,瀘州市與貴州省遵義市簽訂《赤水河流域退捕禁漁監管工作機制合作協議》《關于赤水河共管水域漁政管理聯合工作機制協議》等,整合執法力量、強化執法協作、依法查處非法捕撈行為,維護赤水河生態安全。
安置補償做到位。印發《瀘州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全市累計投入禁捕相關資金1.14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7476.93萬元,省級財政資金73.96萬元,市級財政資金118萬元,縣級財政資金3304.59萬元,其他資金411.81萬元),嚴格按標準落實補償工作。赤水河流域退捕漁船136艘,拆解漁船136艘,回收漁具3005副,銷毀漁具3005副,銷毀涉漁船舶15艘,安置漁民253人。
嚴格考評著實效。瀘州市禁捕退捕實施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既掛帥又出征、分管領導既推動又落實、相關領導既支持又督導,確保全市上下思想統一、步調一致、責任落實,禁捕退捕工作得到部、省充分肯定,2021年1月順利通過省政府考核驗收;2021年3月順利通過國家第三方評估驗收。瀘州市先后接受國家、省督導檢查20余次,均獲得好評。其中,2020年7月,中央委員、原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蒞瀘督導認為,瀘州禁捕退捕工作走在全國前列。2021年12月,省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對瀘州市2021年禁捕退捕工作進行考核,得分居全省第一。
赤水河禁捕退捕以來,根據中國科學院水生生物研究所2021年12月對赤水河資源監測及生態保護修復認為,魚類物種多樣性顯著改善、珍稀魚類種群數量明顯增加、種群結構進一步優化、魚類資源量明顯上升,禁捕退捕成效進一步顯現。
關鍵詞:抓“機遇”,見“效益”
污染治理變效益。瀘州古藺縣石屏磺廠主要從事硫礦開采和冶煉,始建于1955年,關停于2003年,四十多年來為當地經濟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受限于落后的生產工藝,大量廢棄磺渣露天堆放,形成大小共5個渣堆,面積達11.4萬平方米,平均厚度6.6米,方量達驚人的74.6萬立方米。由于“三防”措施不到位,廢棄磺渣經雨水淋溶產生磺水流入石亮河(赤水河支流),嚴重影響地表水及地下水環境。瀘州市以三年為限,采取應急管控、長效治理、覆土復綠“三步走”措施,有效阻控渣堆淋溶水進入地下和地表水環境,同時牢牢把握住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機遇,變“痛點”為“亮點”,讓廢棄地成為農民增收的“錢袋子”,群眾生活品質得到質的改變。
抓住機遇促整改。強化分步施策。一是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對磺渣堆場進行應急整改。通過防塵網覆蓋、集水溝、集水池建設、防流失擋墻建設及渣場規范平整等應急舉措,磺渣堆生態環境風險有效管控。二是制定長久系統治理方案,完成磺渣堆排水溝、擋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修建。三是開展覆土復綠。渣堆平整后覆蓋防滲膜、覆土綠化,“磺山”切實變“青山”。
科技支撐治污染。通過現場踏勘、摸排調查、科學布設土壤監測點位,科學地將治理區域分為磺渣堆區、重度污染區、中度污染區和輕度污染區,實行分區整治。制定《石屏鎮磺渣綜合治理方案》,組織專家評審,反復推敲論證,確保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具有科學性和可行性。
強化示范領發展。利用2012年全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啟動四川首個土壤污染防治治理示范工程,深入污染治理,著力改善“煉磺區”生態環境,強調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通過土壤污染治理,瀘州古藺縣實施耕地土壤污染修復面積1000余畝。廢棄、閑置的土地恢復了新生態、新生機,老百姓“糧袋子”和“菜籃子”的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曾經寸草不生的廢棄地變成農民增收的“錢袋子”,真正實現助推群眾脫貧致富。
通過污染土壤修復、磺渣堆綜合治理,減少了磺渣堆中重金屬等污染物向周邊農田及河流擴散,改善了周邊土壤和石亮河水體質量;土壤污染防治治理示范工程實施后,改善了農業生產環境,原來凹凸不平、高差較大的土地變成成片的規范良田,農作物產量增加,有力提高當地農民經濟收入,顯著提高當地農業生產積極性。
在習近平總書記“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理念指導下,在國家和赤水河流域各省市的共同努力下,赤水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果,赤水河四川段入長江斷面水質穩定保持Ⅱ類標準,魚類資源明顯恢復、多樣性逐步上升、種群結構日益優化,赤水河又重現了碧水繞城、魚游蝦戲的優美畫卷。
原標題:督察整改成效看四川系列報道——瀘州:電退水進漁上岸,碧水歸淵景復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