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環保產業是國家加快培育和發展的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據《“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預測,到2015年,我國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將達到4.5萬億元,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2%左右。但對于目前的市場情況,我國環保產業仍具有“起步晚、欠賬多、水平低、規模小、發展慢”的特點,產業發展已不能適應環保現實需要。
有業內人士坦言,環保市場有效供給不足也影響了企業生產。由于國內環保技術和設備質量跟不上需求,進口國外產品和技術價格又太貴,企業承擔不起,無奈之下,大量企業寧愿冒著被處罰甚至停產等危險,不安裝環保設備或使用相應技術。
一邊是巨大市場需求,一邊是環保產業小散亂的現實窘境,如何解決供給失衡的難題,環保部給出了初步設想。環保部副部長潘岳表示,環保部門正配合立法機關研究修改《環境保護法》,并希望將促進環保產業發展納入其中。因此,這既是一次關于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性調研,也是關于《環境保護法》修改的立法調研,目的是認真聽取環保企業對環保形勢的分析和相關建議,為促進環保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
鑒于市場需求現狀,將促進環保產業發展入法得到了多位業內專家的認可。北京漢卓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立新也表示,我國僅會把個別需求迫切但實力較弱產業的促發展政策寫入法律之中,因為法律的效力高于一般的政策法規,涉及國計民生。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燦發介紹稱,目前我國行業促進政策被寫入或擬寫入法律的僅有循環經濟產業、可再生能源、文化產業等為數不多的幾個。目前我國大量企業需要先進環保技術和產品、設備,但國內環保企業卻“捉襟見肘”,因此將促進國內環保產業發展寫入法律顯得尤為迫切。
潘岳在調研中強調,要強化政府引導,建立和維護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環保市場秩序。要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促進環保產業技術水平顯著提升,使國產環保設備和產品基本滿足市場需求,并推動形成以大型骨干企業為、廣大中小企業配套的產業良性發展格局。
他還指出,環保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環保法規和標準,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促使企業加強污染治理,催生對環保設備、產品和服務的更多市場需求;要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完善環境經濟政策,綜合運用綠色信貸、稅收優惠、綠色價格等環境經濟政策,鼓勵環保產業發展。
對此,王燦發表示,從大方向上將促進我國環保產業發展納入法律并不難,但相關部門在草擬《環境保護法》修正案時,將與之相應的、對環保產業進行優惠的稅收、信貸、土地使用等政策都落實在法律之中,勢必會遇到更大阻力,實現難度較大,而這些恰恰也是促進我國環保產業發展有效的途徑。因此,對于目前我國越發嚴重的環境污染,堅定對于國內環保企業的扶持并確保終如實落實才是真正有效的治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