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誠子公司聯合體獲5.7億垃圾焚燒BOT項目
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位于湛江市麻章區馮村鷹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北側,設計日處理生活垃圾1500噸,配置3×500T/D機械爐排爐和2×15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雙方合同約定廣州子公司作為聯合體牽頭人,承擔該工程的EPC總承包,工作范圍包括項目勘察、設計、土建、設備采購、安裝和調試,指導和協助發包人試運行,并負責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和環保竣工驗收,將終驗收的工程正式交付發包人。開工日期為2014年7月18日,竣工日期初定于2015年11月18日。
其中,公司全資子公司作為聯合體牽頭人,承擔該工程的EPC總承包,工作范圍包括項目勘察、設計、土建、設備采購、安裝和調試,指導和協助發包人試運行,并負責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和環保竣工驗收,將終驗收的工程正式交付發包人。
發包方于合同簽訂后七日內支付4530萬元,于土建和設備安裝進場后十五日內支付5280萬元;工程進度款按月支付;預留合同總價的10%為工程保修金,至工程保修期滿支付。
該項目采用特許經營權BOT模式投資建設,特許經營期限28年(含建設期)。由投資方成立項目法人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用地征用、建設資金籌集及項目設計、建設、運營管理等工作。投資方從垃圾處理費和垃圾焚燒余熱發電上網售電等方面獲取收益。在特許經營期滿后,投資方將項目無償移交給湛江市政府或其指定機構。項目總投資中,資本金1.5億元,其他資金來源為項目公司利用其與政府簽訂的BOT協議向銀行質押取得貸款。
公司表示,該合同的履行將對廣州子公司在合同期內的經營業績產生積極影響,由此將對公司相應年度的業績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由于該合同是公司及子公司在垃圾焚燒行業簽訂的個有相當規模的EPC總承包合同,因而有利于公司拓展環保相關領域的工程總承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