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貓膩”成不爭事實 環評亟需回歸獨立公正
這5個機構分別是深圳市宗興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省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廣州環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廣東省建筑材料研究院。
環評機構對環境影響評價不公正乃至故意弄虛作假等現象在全國并不鮮見。而環評的公信力缺失,又與環評機構多隸屬于地方環保系統或科研院所、沒有真正成為獨立的第三方不無關系。要確保環評的性和公正性,必須徹底割斷環評機構與審批部門的臍帶,讓其回歸獨立性,嚴防“裁判員”利益部門與“運動員”環評機構“同穿一條褲子”,堵塞潛在的利益輸送渠道。同時,以包括環評機構、專家、審批機關等在內的環評責任溯源追究機制,倒逼各個環節的把關恪守客觀公正的原則。
因此,環評報告的性和公正性令人困惑。
社會對于環評的重視程度,或許仍未達到理論上應有的高度。行業內“貓膩”不少已是不爭的事實。如何改變這一現狀?
要改變這一現象,首先可以加重處罰力度,通報批評還不夠,罰掉涉及項目的環評收費,甚至加倍施以懲罰性罰款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也并不過分。其次,要落實責任終生追究制,環境影響一般歷程數年甚至數十年才會出現,等到項目真出了問題,當初環評負責機構也要一并受罰。但就目前一些環境事故的處罰情況來看,對環評機構的處罰似乎很少見諸報道。再次,要依靠體制創新,根本上切斷建設單位和環評機構的利益關系,不妨采取資金托管方式。
作為環評機構業務主管的環保部門,急需依法加強對環評機構的監管。業內專家給出了一些建設性的提議:
一是實行準入制度。加大環評資質信息公開力度,全面公開環評資質受理和審查情況,全面公開環評機構資質等級、評價范圍、工作業績和環評專職技術人員相關信息。對環評機構編制環評的期限、環評費用、服務質量等方面,要作出服務公開承諾,充分發揮公眾和媒體的監督作用。
二是建立考核機制。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抽查的形式對其進行監督考核,每半年對環評機構的得分進行匯總,按環評文件的平均得分進行排名。對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環評機構依法責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間,環評機構不得開展環評業務。對環評造假、質量存在較大問題并造成一定影響的環評機構,要依法查處,并責令其退出當地市場。通過嚴格考核,促使環評機構提高環評質量,與環保部門共同努力,真正把好項目環保準入關。
三是提高管理水平。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環評審批工作中,要進一步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及時了解當前的宏觀經濟發展動態和產業政策導向,熟練掌握環境準入標準和審批原則,切實做好服務和指導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正確運用好環評管理法律法規,增強環評審批工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堅持依法行政,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防止出現地方保護。同時,也要聽取和采納環評機構的合理訴求,維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