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保部發布《關于開展新生產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工作的公告》,要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應當向社會公開其生產、進口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環保信息。中國環保在線現就公告出臺的背景、實施時間、主要規定、處罰措施及業內評價進行詳細整合,以饗讀者。
一 出臺背景
根據環保部數據顯示,我國已連續七年成為世界機動車產銷大國,去年全國機動車排放污染物初步核算超過4532萬噸。尤其是只占比一成多的國Ⅱ及國Ⅱ標準以下汽車,其排放量超過汽車排放總量的六成,這其中也不乏一些“假國四”重型貨車。中國工程院院士郝吉寧認為,考慮到我國機動車年增量仍然非常可觀,當前必須通過多元手段防控機動車尾氣對大氣環境的影響。
二 實施時間
自2016年9月1日起,環保部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平臺開始試運行;自2017年1月1日起,機動車生產、進口企業應將新生產、進口機動車的環保信息,須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和方式予以公開;自2017年7月1日起,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應將新生產、進口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環保信息,須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和方式予以公開。
三 主要內容
環保部表示,機動車的生產和進口企業應該在產品出廠或者貨物入境之前,就要以隨車清單的方式公開主要環保信息;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和進口企業應在產品出廠或貨物入境之前,在機身的明顯位置粘貼環保信息標簽,公開主要環保信息,同時在產品出廠和貨物入境前,企業還應該在其網站公開相關的信息,并同步上傳至環境保護部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平臺供政府有關部門、公眾和企業進行查詢使用。暫不具備在網站上公開信息條件的生產和進口企業,應該是在產品出廠或者貨物入境之前,在環境保護部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設備環保信息平臺來公布相關的情況。
四 處罰措施
環保部要求,各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新生產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管理,通過現場檢查、抽樣檢查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同時,環保部鼓勵公眾可以依法通過舉報等方式,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公開的排放檢驗信息、污染控制技術信息進行監督,各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及時查處舉報反映的問題。環保部指出,對未按照要求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公開車型或機型環保信息的,各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予以處罰,并將處罰結果向社會公開。
五 業內評價
對這一規定,業界認為重要的作用是,將有效遏制此前一些企業出現的車輛排放標準造假問題,公眾能從隨車清單更直接了解所要購買車輛的環保信息,避免“被忽悠”。但規定總是充滿美好愿望,具體落實才是終目的。落實需要更細化的措施來保證實施,比如如果不公布,公眾如何舉報這些生產企業?對經銷商又如何處理?如果發現公布的環保信息跟自己購買的車輛信息不符合,公眾如何處理?哪些部門來具體負責這些事務?對公眾的訴求,有關部門的處理流程如何?對處理期限有何規定?對不公布環保信息的生產企業,具體處罰條例如何?流程如何?……這些都需要一系列更具體的細規進一步完善。
以上就是今天的環保視野,感謝您的閱讀。東西南北,精彩放送,更多資訊我們明天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