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魯爾區華麗轉身 污染警報不再有
污染狀況曾讓人觸目驚心
史料中有關魯爾區污染狀況的記載讓人觸目驚心:數千座煙囪夜以繼日排放著滾滾濃煙,霧霾天氣嚴重時伸手不見五指;天降灰雨,城市好像被火山灰淹沒的龐貝古城;洗滌后的衣物不能在室外晾曬,否則會變得更臟;長期生活在污染地區的居民出現輕微的呼吸道痙攣,白血病、癌癥及其他血液病的發病率也明顯上升。但是那時的人們很少抱怨,因為工業發展給大家帶來了富足的生活。
德國前總理勃蘭特在1961年聯邦議會大選中承諾要還給魯爾區一片藍天。清新的空氣、純凈的水,這對于今天的德國人來說,不過是稀松平常的生活必要條件,在當時卻具有明顯的超前意識,勃蘭特的競選綱領甚至遭到本黨人士的嘲笑。上世紀60年代是德國創造經濟奇跡的時代,污染被視為經濟發展的必然現象,德語"環境保護"是上世紀70年代才出現的新名詞。
與戰后經濟發展同步,上世紀60年代魯爾區的空氣污染也達到的高度。1961年魯爾區共有93座發電廠和82座冶煉高爐,每年向空氣中排放150萬噸煙塵和400萬噸二氧化硫;此外,還有化工廠排放的廢氣和不斷增加的汽車尾氣。在那個時代,魯爾區的許多城市是灰暗的。
嚴格立法設規
上世紀70年代初,德國還沒有任何一部關于限制排放的法律,也沒有霧霾警報機制。更主要的是,當時民眾對環境污染的威脅還沒有深刻的認識。1973年,德國電視一臺播放了沃爾夫岡˙門格斯的電視片《霧霾》。該片一經播放,就在德國國內引起強烈反響。此后,德國政府和民眾就加強空氣污染治理達成了共識。
1974年,聯邦德國出臺了《聯邦污染防治法》,主要對大型工業企業進行法律約束,制定更為嚴格的排放標準。該法律規定,二氧化硫的年平均限值從1964年的每立方米0.4毫克下調至1974年的0.14毫克;硫化氫從每立方米0.15毫克下調至0.005毫克;二氧化氮從每立方米1.0毫克下調至0.1毫克。《聯邦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現有的企業要在一定時間內加裝廢氣過濾裝置,排放必須達標。新成立企業在申請時就必須嚴格遵守該法律的規定。
生態為本的轉型之路
魯爾區空氣質量的進一步改善得益于歐共體的統一政策。上世紀80年代初,歐共體制定了更為嚴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加高煙囪的做法無助于從根本上解決污染問題,企業必須配備過濾裝置或凈化設施,才能有效減少有害物質的排放。截至1988年,魯爾區4/5的發電廠安裝了煙氣凈化設備,不符合排放標準的發電廠在1993年之前全部關閉。
同時魯爾區通過努力改善當地的自然環境及其生態狀況,為新型經濟的發展創造適宜的物質空間環境。從投入巨資長期致力于埃姆歇河流域的環境污染整治和自然生態恢復,到通過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維持產業工人,再到保護利用重要的傳統工業遺跡、發展工業文化旅游和新興文化產業。凡此種種,無不體現出魯爾區在產業轉型過程中的人文和生態關懷。
煙囪高聳、廠房林立、烏煙瘴氣的魯爾區早已成為歷史。如今的魯爾區已經發展成為一個生機勃勃、頗具性的經濟和文化城市群落。這里的生活方式獨具一格,有種類繁多的博物館、藝術節和非同尋常的工業遺跡。整個魯爾區還曾被歐洲理事會授予“2010年歐洲文化之都”的稱號。